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表示,越南針對公私合營伙伴關系修訂的法律可能會影響Nam Dinh 1,Vung Ang 2,Vinh Tan 3和Song Hau 2這四個煤炭項目,這些項目的產能都在1.2至2.0吉瓦不等。
上個月,投資者致信貸方和融資方,敦促他們退出Vung Ang 2燃煤電站項目,因為這與巴黎協議的目標不符。
IEEFA表示,越南的燃煤發電項目也面臨著眾多新宣布的國內液化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競爭。
位于河內的能源專家Nguyen Thanh Son表示,盡管越南表示將擺脫煤炭生產,但需求不太可能很快消退。
Nguyen Thanh Son說:“對于越南來說,煤炭將至少持續到2100年,畢竟煤炭是該國最便宜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