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來,財政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高度重視污染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通過提認識、強組織、增投入、推改革、建機制、硬管理等措施,切實擔負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政治責任。
財政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司副司長凡科軍介紹,財政部成立了以部長劉昆為組長、相關負責同志為副組長的財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推進財政支持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專門成立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司,全力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制定《財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2019—2020年)》,明確財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路徑和具體措施,指導地方財政做好相關工作,加快形成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財政支撐體系。
強化財政保障,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支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6—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974億元,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范圍,將京津冀及周邊、汾渭平原共43個城市納入試點范圍,重點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支持開展工業污染深度治理、移動源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安排資金支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構建包括購置補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等在內的支持政策體系。與2015年相比,2019年全國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年均濃度下降23.1%,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2%。
——支持打好碧水保衛戰。2016—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水污染防治資金783億元,支持全國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資金向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傾斜。安排132億元支持遼寧丹東、江蘇連云港等28個城市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支持環渤海三省一市開展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實施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安排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290億元,支持中西部地區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新啟動兩批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實現示范城市在全國重點區域的全覆蓋。與2015年相比,2019年全國地表水優良(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74.9%,上升8.9個百分點;劣Ⅴ類比例為3.4%,下降6.3個百分點。
——支持打好凈土保衛戰。2016—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85億元,重點支持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示范區建設、污染土壤修復治理技術應用試點等工作。在財政資金的支持下,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已完成,進一步掌握了我國農用地污染現狀。
——支持開展重點生態保護修復。2016年以來,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啟動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經過競爭性評審等公開程序遴選了25個項目,每個試點項目中央財政給予基礎獎補資金20億元,合計安排補助資金500億元,截至2020年已累計下達資金443億元,對提升區域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生態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自2019年起,中央財政積極調整支出結構,新增歷史遺留廢棄工礦土地整治支出方向,累計安排資金37億元,重點支持國家戰略涵蓋的京津冀周邊、汾渭平原、黃河流域、長江經濟帶等重點地區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環境修復治理。
——支持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2016—2020年,累計安排林業草原轉移支付資金4586億元,大力支持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和防沙治沙、實施天然林保護全覆蓋政策、推進退耕還林還草、開展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完善生態護林員政策、加強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濕地保護和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林業草原生態建設。
——支持推進農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2016—2020年,安排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258億元,重點支持補齊農村生態環境短板,開展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村莊分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工作,支持建成了一批垃圾、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有效解決了垃圾隨意傾倒、污水直排河道等農村突出環境問題。通過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安排348億元,重點支持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內蒙古、甘肅、新疆等相關省份開展整縣推進廢舊地膜回收利用,防控“白色污染”;支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有機肥替代化肥;支持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探索可推廣、可持續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模式。
積極推動改革,不斷鞏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
——積極推動生態環保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分別制定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在生態環境領域改革方案中明確,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生態環境事務為重點,將長江、黃河等作為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在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方案中明確,將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對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義的生態保護修復作為中央財政事權。目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兩個領域改革方案已經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加快建立健全縱向與橫向相結合的生態補償機制。2016—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3524億元,在對禁止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加大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京津冀及長江經濟帶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的支持力度;完善資金管理辦法,健全考核機制,對重點縣域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調節資金分配。“十三五”期間,為支持引導地方建立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財政部陸續牽頭出臺《關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央財政促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修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支持引導黃河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實施方案》,建立獎勵激勵機制,鼓勵流域上下游之間早建機制。目前,已有新安江、赤水河、九洲江、汀江—韓江等跨省流域建立了省際間橫向生態保護機制。
——深入推動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推動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基金首期募資88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00億元,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多元化生態環境保護投入渠道,利用市場機制支持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引導地方設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并規范基金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土壤治理資金多元化籌措機制。
——不斷完善稅收等支持政策。自2016年7月1日起,先行在河北省開展了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自2017年12月1日起,試點范圍擴大到北京、天津、四川等10個省份。水資源稅試點采取費改稅方式,對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特種行業取用水和超計劃用水適用較高稅率,正常生產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平不變。出臺環境污染治理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加快培育生態環保產業發展。進一步加大對磷石膏、廢玻璃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增值稅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循環經濟發展。不斷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優化執行機制,綜合運用強制采購、優先采購、制訂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等措施,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范圍。目前,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規模占同類產品政府采購規模的比例達到90%以上,為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