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41號
按照《環保裝備制造行業(大氣治理)規范條件》《環保裝備制造行業(污水治理)規范條件》《環保裝備制造行業(環境監測儀器)規范條件》《環保裝備制造業(固廢處理裝備)規范條件》有關要求,經企業自愿申報、地方工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專家評審及現場核實、網上公示等程序,現將符合上述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予以公告。
附件:
1.符合《環保裝備制造行業(大氣治理)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四批)
2.符合《環保裝備制造行業(污水治理)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二批)
3.符合《環保裝備制造行業(環境監測儀器)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二批)
4.符合《環保裝備制造業(固廢處理裝備)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一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23日
文章來源: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813727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