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國務院決定開展第七次大督查。按照統一安排,從10月13日起,14個督查組赴北京市、河北省、黑龍江省等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降低除高耗能行業外工商業電價5%,也就是按95折結算,預計國家電網公司全年將向電力用戶讓利926億。但受業主或物業公司轉供電等環節影響,這項政策紅利仍未能全面傳導到終端用戶。
對此,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四督查組 推動上海多部門協調聯動,告知、明確相關方的義務及罰則,并限期整改。
督查組根據線索核查、暗訪督查發現,分布在上海各街區的通信基站、機房有不少是通過轉供電主體供電,包括在一些商業綜合體、寫字樓、農貿市場、工業園區等。
中國鐵塔上海市分公司副總經理 趙行明:我們是通信基站建設運營者,我們上海的特點就是樓宇比較多,所以現在上海2萬個基站,基本上52%以上的基站放在樓頂上。從2月1日起,對工商業電價降價5%。這一塊在直供電方面,就是我們直接向國網采購電力方面,降價5%執行得很好。 但是在轉供電那一塊,業主都不會自己主動愿意給你降價,所以這一塊國家這個優惠政策傳遞不到我們這些最終的終端用戶身上。
督查組實地暗訪設有通信基站的幾家批發市場和工業園區,發現的確還有物業公司或業主還在按去年的電價標準收電費,并沒有按今年國家優惠政策降價5%。在走訪商業綜合體時甚至發現,國家2018、2019年分別平均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10%的紅利,也有被物業公司或業主截留的現象。
某商業綜合體負責人:你說的2018年、2019年的,我們也不知道2018年、2019年有什么(電價)便民政策在哪。那是過去時,我們下一步就做好。
針對發現的問題,督查組推動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委、電力公司等7家主責部門、參與單位進行專題研討,擬定《關于限時將國家降低工商業電價優惠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的告知書》,明確轉供電主體落實國家電價優惠政策的義務及處罰措施等。
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四督查組成員 宋健雄:通過電力公司把告知書送達到每一個轉供電主體,明確告知他這份政策紅利有多少。需要傳導到他的終端商戶,并且要限時在一個月以內把傳導的情況、把送到的每一個末端商戶的姓名、負責人、聯系人、電話和具體的金額反饋到屬地的監管部門。屬地監管部門會同電力公司梳理這些數據,進行測算、評估,形成一個政策落實的閉環,方便后面的抽樣監管。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營銷部副主任 趙洪:我們將根據告知書的要求,在一周之內將所有的告知書發放到全市的轉供電主體客戶。在今后的電費賬單上,我們也將在正面的顯著位置顯示國家今年5%的電價優惠,同時也會將優惠金額顯示在我們的電費賬單上,便于轉供電客戶及時將今年電價政策的紅利傳送到我們的租戶和商鋪手中。
《告知書》中強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在限時傳導期限后開展明察暗訪、線索核查。對落實到位的轉供電主體,將會同上海市發改委、電力公司通過優化信用監管、宣傳報道等方式進行表揚獎勵。對存在問題的,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曝光,列入信用監管黑名單,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