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決防范遏制煤礦沖擊地壓事故,國務院安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防范遏制煤礦沖擊地壓事故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監管監察部門責任。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推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推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目標為,到2021年底,建成多種類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礦,初步形成煤礦開拓設計、地質保障、生產、安全等主要環節的信息化傳輸、自動化運行技術體系,基本實現掘進工作面減人提效、綜采工作面內少人或無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礦固定崗位的無人值守與遠程監控。
各地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突出不同類型煤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予以推薦。
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發布《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提出,到2022年,科學規范透明的口岸收費機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明顯改善,進出口合規成本明顯降低。
首部資源稅法實施,地方煤炭資源稅稅率密集敲定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已于今年9月1日施行。
《資源稅法》明確,《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實行幅度稅率的,其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統籌考慮,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近期,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公布煤炭資源稅稅率。
貴州省發布《貴州省煤礦企業規范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范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提升煤礦企業辦礦、管礦能力,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貴州省能源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了《貴州省煤礦企業規范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要求,煤礦企業應按規定設置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技術等內部管理機構,配置滿足安全生產經營需要的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且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及工程技術人員均應為專職人員,嚴禁在其他集團公司或煤礦兼職。
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煤礦建設項目開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煤礦建設項目開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山西省境內所有煤礦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技術改造等)開工均由煤礦主體企業自行批復,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政審批管理部門不再辦理開工報告審批。
山東省出臺《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分析預判防控辦法》
山東煤監局、山東省能源局聯合制定出臺了《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分析預判防控辦法》。
《辦法》把礦井開拓、準備、回采比例失調,生產水平和采(盤)區沒有實現分區通風,礦井瓦斯、水、火、沖擊地壓等災害治理相關機構不健全或者人員配備不足,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未按規定配齊“五職”礦長和專業技術人員等八條列入了風險預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