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經建立了全國固定污染源清單,發證登記工作完成率達到98.1%。已核發排污許可證34.1萬多張,登記排污企業250多萬家,管控廢氣排放口155.1萬個、廢水排放口114.8萬個。排污許可已經覆蓋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源。”在生態環境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說。
33個行業73.8萬個固定污染源全覆蓋
排污許可是指任何固定污染源,即需要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必須事先向生態環境保護部門申請排污許可證,經批準獲得許可證后才能排污。
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11月印發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將通過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劉志全表示,為實現全覆蓋目標,生態環境部開展清理整頓試點。按照“先試點、后推開,先發證、后到位”的工作思路,2019年選取8個省份24個重點行業開展了排污許可清理整頓試點。通過試點,形成了摸清底數、排查無證、分類處置、整改清零,即“摸、排、分、清”四步工作法,為下一步全覆蓋提供了寶貴經驗。制定了全覆蓋路線圖。印發了《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將2020年全覆蓋任務劃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完成2020年前應發證登記的33個行業清理整頓,建立固定污染源清單;第二階段,9月底基本完成2020年應發證登記的91個行業發證登記;第三階段,開展排污許可全覆蓋“回頭看”。
劉志全表示,目前,第一階段任務已于今年4月底完成,除湖北外,全國其他各省區市基本實現33個行業73.8萬個固定污染源全覆蓋;第二階段91個行業發證登記工作正有序推進,截至8月21日,已完成280.7萬家企業分類處置,完成率達到了98.1%。
強化證后監管,懲處無證排污等違法行為
劉志全說,為了支持服務“六保”“六穩”大局,對污染排放量較小但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增設了登記管理,不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對于暫時不能達到發證要求的企業,設立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制度,給予企業整改機會,不搞“先停再改”“一律關停”等“一刀切”行為。對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排污許可證,全部自動延期,推遲變更換證手續。
不過,實施自動延期等措施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劉志全強調,生態環境部將強化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堅決懲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同時,強化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同一平臺申請核發、同一平臺監管執法、同一平臺執行公開”。逐步建成全國固定污染源電子地圖和“一企一檔”資料庫,上海、河北等地基本實現排污口二維碼電子化。通過強化宣傳培訓和排污許可執法監管力度,“一證式”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推進重點區域流域精細化管理
在建立健全排污許可法規制度體系方面,我國已發布和實施了《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草案)》已報請國務院審議。并發布了全部75項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基本建立了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
劉志全表示,在排污許可領域,重點推動3個“全”,即推動相關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的全聯動、實現排污許可管理的全覆蓋、貫穿固定污染源監管的全周期,并將研究構建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加強與各項制度的銜接、融合。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不斷完善排污許可制度,繼續加大質量檢查力度,重點抓好發證數量和進度,防止遺漏固定污染源、分類降級;對已經完成的排污許可證、整改通知書和排污登記表質量進行檢查,開展對特殊情形標記類排污單位的現場核查,保證全覆蓋的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