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煤炭壓在村莊下,不對村莊進行整體搬遷,就得采用充填開采技術。”山東某煤炭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使用充填開采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也可以保障安全生產,可杜絕井下著火、減小巖層擾動,有效避免了瓦斯爆炸、沖擊地壓等事故。但他同時直言,使用充填開采技術,想實現高產高效“門兒都沒有”,疊加疫情影響、煤價下跌等因素,企業上半年虧損已超300萬元。
近年來,充填開采被列為行業先進適用技術獲諸多政策支持,山東省能源局日前又下發《關于規范山東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但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這幾年充填開采很“火”,但推行相對緩慢,實際情況并不理想。
由于我國煤炭資源埋藏較深,絕大多數煤炭資源采用井工開采,傳統開采方式不僅造成地面塌陷和生態環境破壞,采空區大面積跨落還會導致瓦斯大量涌出、采空區自燃發火等問題。
2017年國家發改委相關研究項目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有23個省市區、151個縣市區分布采煤沉陷區,面積達20000平方公里。其中,涉及城鄉建設用地4500—5000平方公里,涉及人口約2000萬。“我國土地矛盾十分突出,地面塌陷制約了礦區經濟可持續發展,迫切需要綜合治理。”煤炭工業規劃設計研究院戰略院院長胡炳南指出。
據悉,充填開采是近年來為解決“三下”(建筑物下、鐵路下、水體下)壓煤和邊角殘煤等資源開采問題發展起來的生態保護性開采技術。具體是指隨著采煤工作面的推進,向采空區送入矸石、沙石、膏體等充填材料,并在充填體保護下進行采煤。
中國礦業大學礦業工程學院教授黃艷利介紹,充填開采不僅可以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還可解決矸石山問題,延長礦井服務年限。“一般情況下,使用充填開采沒有特殊條件限制,只要保護對象的抗變形能力等級在可控范圍之內,都可以做充填開采。”
胡炳南同時強調:“由于充填材料很緊張,并不建議在山區、丘陵等地帶大范圍進行充填開采。以丘陵地帶為例,部分地區需要開發充填材料反而會破壞地面生態。因此,應該將充填開采應用在有必要、最需使用的地方,如生態脆弱地區以及地面需要保護的‘三下’采煤。”
屢獲政策支持
自2013年1月四部委下發《煤礦充填開采工作指導意見》以來,為加快充填開采的研發和推廣,國家和地方不斷出臺利好政策。
2014年12月,《關于促進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提出,因地制宜推廣使用“充填開采”綠色開采技術,鼓勵對“三下一上(建筑物、鐵路、水體下,承壓水體上)”煤炭資源、煤柱和邊角殘煤實施充填開采;2016年3月,《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將綠色高效充填開采作為煤炭無害化開采技術創新的戰略方向;2018年7月,《煤炭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規定,東部地區、環境敏感地區和“三下一上”壓煤區域應采用充填開采技術,確保地面無矸石山堆存,其他地區優先采用充填開采;同年,《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產能置換政策的補充通知》鼓勵煤炭企業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并明確經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確認后的充填開采置換原煤產出量,可按30%的比例折算產能置換指標。
同時,國家主管部門利用財政杠桿,對采用充填開采的企業進行資源稅減征。2016年5月,財政部發布關于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對符合條件的采用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50%。
2019年10月,山西省能源局發布了《山西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辦法》,山東省能源局日前也下發《關于規范山東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均明確按照30%比率折算產能置換指標。
成本高、產量低致推廣受阻
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8月,我國已采用及擬采用充填開采的省份有13個,涉及51家礦業集團公司、75座煤礦。
“噸煤成本增加了110—120元,而且產量很難提升。”上述煤礦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推行過程中有政策加碼,充填開采為何“叫好不叫座”?
對此,黃艷利認為:“目前最大的難題是這種工藝生產能力有限,充填開采工作面的產量一般不超過100萬噸,通常情況下不作為主力生產工作面,只作為配采工作面使用。同時,充填開采成本高,大大降低了企業充填開采積極性,是推廣受阻的主要制約因素。另外,充填材料短缺、如何快速承壓等也是目前遇到的難題。”
胡炳南進一步指出,目前主要有固體充填、膏體充填和超高水充填三種方式,固體充填噸煤成本在50元左右,而另外兩種充填方式噸煤成本一般會超過120元。“針對充填開采的科學研究很重要,材料難題有待解決,技術水平有待提升。充填開采相當于增加了一道工序,開采效率不是很高,也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
另外,記者了解到,盡管《煤礦充填開采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明確“煤礦企業實施充填開采,可作為重大技術改造、產業升級、生態環保、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符合相關要求的,優先享受有關專項資金支持。充填開采置換出的原煤產量經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同意后,可相應減繳礦產資源補償費。”但相關細則尚未出臺,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執行。另外,充填開采雖有資源稅減征50%的支持,但多數企業普遍反應支持力度偏小。
“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細則,鼓勵企業和相關科研單位開展研究,提高企業的積極性,加大充填開采裝備與充填材料方面的研究投入,給企業緩沖時間。”黃艷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