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開征碳稅,有利于抑制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的增長,鼓勵企業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中國可再生能源占比。”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曹仁賢是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安徽省新能源協會會長,從事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研究20余年,對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分關注。據曹仁賢介紹,“十三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資總計約2.5萬億元人民幣,在過去10年里,中國成為全球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最大投資國,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也持續擴大,中國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突破2億千瓦,位居世界第一。
“目前,中國能源結構仍存在著諸多問題,煤炭等化石能源占比還非常高,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過大,保護生態環境的壓力依然較大。”曹仁賢表示,在這樣的背景下,建議適度開征碳稅,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據曹仁賢介紹,碳稅是指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征的稅,與先行的碳交易市場的交易完全不同。碳稅采用公平義務原則,不論排放多少,都必須征收,是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目的,是對化石燃料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種稅,通過稅收杠桿的調節可以進一步加快降低化石能源消費比例。目前,全球已經有30多個國家開征了碳稅。
曹仁賢表示,近年來,得益于中國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和迭代的加速,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已經和煤電接近,因此增加中國可再生能源投資,是進一步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實現生態文明的根本途徑,也是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的必然選擇。
曹仁賢介紹了他關于可再生能源規劃的具體建議,包括加大發展西北可再生能源基地項目建設,在全國形成北電南送、西電東送的清潔電力生產供應格局;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全面推動煤電靈活性改造,挖掘電網接納可再生能源潛力;支持更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中規劃配置電化學儲能系統,改善電能消納,同時加速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等新型能源示范應用。
曹仁賢建議,“十四五”期間,中國光伏發電新增規模不低于3億千瓦,風電新增規模不低于1.5億千瓦。到203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消費規劃占比提高到25%;到205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