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為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生態環境部提出,建立和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一方面,制定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以便利項目開工建設。
一是可以豁免部分項目環評手續辦理。繼續落實好已出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環評應急服務保障政策。
對關系民生且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實施排污許可登記管理的相關行業,以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10大類30小類行業的項目,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二是將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包括工程建設、制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多個領域,共涉及17大類44小類行業。
三是強化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對復工復產重點項目、生豬規模化養殖等項目,主動做好環評審批服務。
另一方面,制定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發揮激勵導向作用。
免除部分企業現場執法檢查,主要涉及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的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
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充分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視頻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
這位負責人表示,“兩個清單”實行時間原則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據形勢需要可適當延長。
此外,生態環境部還將加大技術幫扶,協助企業解決治污難題,并積極推動和配合落實相關政策,緩解企業資金困難。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符合污染治理條件的復工復產企業,依法核準延期繳納環境保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