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能源結構已經發生很大的改變,“從碳減排的意義來看,這能讓中國自身乃至全球都受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帕特里夏·埃斯皮諾薩在這里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表示。
埃斯皮諾薩說:“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入已經形成一個非常大的市場,助推相關技術的價格降低。如今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價格上已能與化石能源競爭,這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有助我們過渡到清潔能源消費,讓全球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中國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經初步核算,2018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占比為14.3%;截至2018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3億千瓦,同比增長12%,占全部裝機的38.3%,同比增加1.7個百分點;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1.9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比重為26.7%。
埃斯皮諾薩說:“中國采取多種措施轉變(能源結構),從而推動綠色經濟、綠色社會的發展,提升人們的福祉和健康。”
談到氣候談判時,埃斯皮諾薩指出,中國長期以來在一些關鍵問題的談判中起到了“橋梁作用”。
據《報告》介紹,2019年以來,中國積極推動與柬埔寨、老撾、肯尼亞、加納、塞舌爾的低碳示范區合作磋商和落實,推動與埃塞俄比亞、埃及、幾內亞等10余國的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物資贈送項目執行及與博茨瓦納、烏拉圭、菲律賓等國的新項目磋商,并舉辦9期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班,其中包括兩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培訓班、兩期太平洋島國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