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54號)和《關于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8〕168號),對第三期10個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中按期并網發電、驗收合格且優選確定的電價較光伏發電標桿電價降幅最大的3個基地增加等量規模接續用于獎勵激勵,并明確提出了申報獎勵基地的具體要求和條件。
1月底,吉林省白城、江蘇省泗洪、內蒙古自治區達拉特和陜西省渭南基地所在省(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報來獎勵激勵推薦材料后,我局即組織技術支撐單位專家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推薦材料開展審核工作,并赴相關基地開展了實地調研核實。經專家審核并結合實地調研核實,擬確定達拉特基地、白城基地、泗洪基地為第三期光伏發電領跑獎勵基地,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19年5月31日-6月6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至我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單位提出意見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方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意見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和聯系方式等。我局將對提出異議意見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保密。對匿名或無事實依據的異議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我局將對公示有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復核,對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基地,不予獎勵。通過公示的基地,我局將依程序正式對外發布。
傳 真:010-68555050
附件: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信息公示表
1月底,吉林省白城、江蘇省泗洪、內蒙古自治區達拉特和陜西省渭南基地所在省(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報來獎勵激勵推薦材料后,我局即組織技術支撐單位專家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推薦材料開展審核工作,并赴相關基地開展了實地調研核實。經專家審核并結合實地調研核實,擬確定達拉特基地、白城基地、泗洪基地為第三期光伏發電領跑獎勵基地,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19年5月31日-6月6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至我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單位提出意見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方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意見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和聯系方式等。我局將對提出異議意見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保密。對匿名或無事實依據的異議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我局將對公示有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復核,對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基地,不予獎勵。通過公示的基地,我局將依程序正式對外發布。
傳 真:010-68555050
附件: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信息公示表
國家能源局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