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4月12日之間,國家能源局接連發布了三份關于風電和光伏的意見和通知,其中包括《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關于報送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關于征求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簡稱:《意見函》)。
有業內人士表示,《征求意見稿》、《通知》和《意見函》的接連發布,是對去年發布的一系列平價上網、競價、以及補貼取消等新能源政策的補充說明,更加強調了,目前,我國發展新能源的決心。
4月25日前 報送第一批名單
從《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來看,明確了今年第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報送的時點,并規定平價項目優先保障消納。在業內看來,這有望成為二季度國內光伏裝機的重要驅動力。
今年1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正式拉開中國新能源走向平價上網的序幕。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則明確提出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項目,嚴格落實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
同時,《征求意見稿》要求梳理已核準(備案)未并網存量項目,鼓勵各類在建或核準(備案)后未實質性開工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而在第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確定前,各地暫不組織需國家補貼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競爭配置工作。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要協同落實支持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政策措施,包括各地要落實降低土地相關成本有關政策要求,電網企業則要做好電力送出和消納落實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具備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條件的地區應于4月25日前報送2019年度第一批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確不具備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條件的地區也應在5月31日前報送需國家補貼項目競爭配置的辦法及工作方案。
有行業內分析師表示,這份文件明確了平價上網項目申報的時點和申報順序,意味著光伏平價項目將在二季度釋放,需求有望超預期。
由于平價項目在4月25日申報后即可開工建設,競價項目則預期到三季度才啟動,意味著前者或將在二季度錯峰建設,有望驅動國內光伏裝機超預期。考慮到平價項目收益率穩定,現金流優化,且不占指標,與有補貼項目并行,其將成為行業增量。而項目電價20年不變、優先消納等規定,也將激發具備平價條件的地區運營商建設意愿,令申報規模或超預期,上述行業內分析師如是稱。
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 市場化交易試點
在4月10日發布了《征求意見稿》后,4月12日,能源局有發布了《通知》,按照《通知》中的內容顯示,為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各方協同將有關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請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報送2019年第一批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
而報送名單的具體要求為,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擬新建平價上網項目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先行確定一批2019年度可開工建設的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含低價上網項目、分布式市場化交易項目,以下同),于4月25日前向能源局報送第一批項目名單。后續經論證具備建設條件的平價上網項目可以繼續報送。
同時,鼓勵存量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鼓勵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準(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對項目單位承諾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和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應優先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方案。
另外,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請有關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復核2018年向我局報送的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方案。按照《通知》有關要求和支持政策,其中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均不再享受國家電量補貼,執行相應的輸配電價和政策性交叉補貼減免等支持政策。請有關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報送2019年第一批平價上網項目時予以確認,其他事項仍按關于該試點工作的兩個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發改辦能源〔2017〕2150號)執行。各地區可繼續研究提出后續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方案報送能源局。
《通知》中還重點強調了,嚴格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建設條件。項目使用土地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在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范圍,征收耕地占用稅的在合理范圍。有關地方政府部門沒有以資源出讓、企業援建和捐贈等名義變相向項目單位收費,沒有強制要求項目直接出讓股份或收益用于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項事務,沒有強制要求采購本地設備作為捆綁條件;有關省級電網企業或地方電網企業已論證確認擬建平價上網項目具備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負責投資建設項目升壓站之外的配套電網工程。可按單個項目或本批次項目整體出具意見。
確認今年光伏補貼30億元
而據《意見函》的內容顯示,明確今年光伏風電要采取競爭方式配置需國家補貼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根據文件附件內容顯示:今年光伏補貼總額30億元,明確對戶用光伏項目進行單獨管理。30億元中的7.5億元用于戶用光伏(折合350萬千瓦)、補貼競價項目按22.5億元補貼。
同時《意見函》要求,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有關通知要求,研究論證本地區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條件,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擬新建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優先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經充分論證不具備建設平價上網項目條件的省(區、市),綜合考慮相關規劃、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確定合理的需國家補貼項目的總規模,分別按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要求通過規范競爭方式選擇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
《意見函》還提出,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優先保障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的配置、核準和建設均應符合風電投資監測預警和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有關要求。
新建光伏項目補貼競價規定也在文件中得到明確。《意見函》要求,規范進行項目競爭方式配置。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在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項目基礎上,采取競爭方式配置需國家補貼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應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各派出機構加強對各省(區、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