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稅收政策方面,海南省財政廳全面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船稅政策,與一輛10萬元、1.6-2.0升的傳統燃油車相比,同等價位的新能源汽車可減少車輛購置稅約8500元,每年減少車船稅360元,消費者可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優惠。
根據中央財政部最新出臺的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6月25日以后將取消地方補貼。但仍保留了過渡期,從目前到6月25日之前對購買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仍然可以按同期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補貼,以保持過渡期政策的穩定性和連貫性。待地方購置補貼退出后,將從購置補貼轉向運營補貼,加快研究對清潔能源物流車、出租車、公交車、班線車、旅游車、貨運車等給予運營補貼,助推營運車輛清潔能源化。
對此,海南省財政廳表示,將會同省工信廳組織市縣清算2018年購車補貼,2019年省級預算安排購車補貼資金7000萬元,將盡快清算下達,確保發放到消費者手中。同時全力保障公務用車清潔能源化資金需求,充分發揮政府示范引領作用,2019年省級財政預算安排500萬元,預計今后還將投入4億元,確保省級黨政機關“力爭2025年前后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報廢周期外的公務車100%清潔能源化”目標的實現。
此外,海南省財政廳還將支持完善制度、標準、監管平臺等軟環境,支持建筑物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標準、動力蓄電池監管回收等制度、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支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監管平臺建設,推動建設省域統一的基礎設施智能、互聯化用戶平臺,提升使用便利性。并會同發改部門進一步調整完善海南省現有的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政策,簡化補貼流程,優化補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