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是石油天然氣管道大省。全省轄區內共擁有油氣長輸管線93條,長輸管道總長度達到12614公里,約占全國管道總里程的十分之一,全省16市和幾乎所有的縣均有油氣長輸管道,承擔著保障華東地區乃至全國油氣輸送的任務,是全國重要的管道樞紐之一。
山東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管道保護工作。2009年,省政府頒布了《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14號令),為管道保護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辦法》實施以來,全省管道保護工作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管道規劃、建設、保護、運行整體水平顯著提高,為保障油氣輸送安全,促進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發展,社會對能源需求日益擴大,山東省管道建設突飛猛進,管道外部環境越來越復雜,管道保護形勢越來越嚴峻,原有“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管道保護工作的現實需要,制定《條例》勢在必行。2016年9月,山東省啟動了《條例》編修工作。2018年,《條例》列入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一類立法項目;9月,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11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據了解,兩年來,《條例》經過了數十次修改,吸收了上百條意見建議。
新頒布施行的《條例》共7章48條,對管道規劃建設、運行保護、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了規范,進一步厘清了政府、主管部門、管道企業、有關部門的職責,明確了實施主體;保留了實踐中證明有效的制度規定,著眼現實工作中遇到的亟須解決的問題,突出應急處置,細化了管道保護措施和法律責任,確保《條例》能夠符合當前和今后較長一段時期內管道保護的實際需要,在山東省管道保護法制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山東省能源局局長欒健表示,全省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將切實站在“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的高度,抓好宣傳培訓,營造濃厚的管道保護輿論氛圍;強化應急處置,提升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嚴格行政執法,嚴肅查處破壞管道行為;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