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山西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公示了該省2018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關閉退出煤礦名單,當時共涉及煤礦35座、產能2240萬噸。后經省政府同意,調整了2018年煤炭去產能目標,擬關閉的36座煤礦目前已全部通過省級聯合驗收,共退出產能2330萬噸/年。
11月12日至11月21日,山西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煤炭行業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省公安廳、省電力公司等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化解煤炭過剩產能驗收工作的規定及要求,對36座煤礦的設備拆除、井口封閉、證照注銷、職工安置、資產債務處置、獎補資金使用等情況,在市縣兩級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了省級聯合驗收。檢查人員認為,煤礦關閉符合標準、人員安置穩步推進,達到了預期效果,全部通過驗收。
山西省圍繞深化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連續三年加快退出安全保障低、風險大的落后產能煤礦,堅定走“減”“優”“綠”之路,促進了全省煤炭行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正在實現從“煤老大”到“全國能源革命排頭兵”的歷史性轉變。
2016年2月1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7號印發《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二、主要任務、政策措施、組織實施4部分22條。工作目標是:在近年來淘汰落后煤炭產能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適度減少煤礦數量,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場供需基本平衡,產業結構得到優化,轉型升級取得實質性進展。主要任務是: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其他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推進企業改革重組;推進行業調整轉型;嚴格治理不安全生產;嚴格控制超能力生產;嚴格治理違法違規建設;嚴格限制劣質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