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政策與減貧戰略
烏干達政府在過去八年中開始實施電力分部門改革方案,該方案在該部門內實施了重大的結構變革。改革方案旨在提供充足,可靠和成本最低的電力供應,以滿足國家的需求,促進電力部門的有效運作,擴大農村和城郊的接入,最大限度地發揮對減貧的影響。盡管實施了這些改革,但該國仍然經歷著嚴重的電力供應短缺,低電費和高水平的電力損失,這些都對該國的經濟增長產生了負面影響。獲得現代能源,特別是電力的機會很少,[36]
為改革能源部門,通過了以下法律:
1999年“電力法”
該法案的突出特點是:
a。放開電力工業;
灣 將烏干達電力局(UEB)(歷史上一個縱向一體化的壟斷企業)解散為三個實體,即發電,輸電和配電;
C。成立電力監管局(ERA)以規范該部門;
d。建立農村電氣化基金(REF),主要目標是加強農村電力供應; 和
e。建立電力爭議法庭(EDT),該法庭有權審理和確定提交給它的電力部門爭議。
烏干達能源政策,2002年
主要政策目標是“以環境可持續的方式滿足烏干達人口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能源需求”。廣泛的政策目標是:
a。確定該國各種能源的可用性,潛力和需求。
灣 增加獲得現代負擔得起的可靠能源服務的機會,以促進消除貧困。
C。改善能源治理和管理。
d。刺激經濟發展。
即 管理與能源有關的環境影響。
F。增加私營部門在電力部門運作和未來發展中的作用。
烏干達可再生能源政策,2007年
可再生能源政策(REP)的總體目標是增加現代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主要政策目標包括:
a。維持和提高法律和體制框架對促進可再生能源投資的響應能力;
灣 為可再生能源技術投資建立適當的融資和財政政策框架;
C。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國際合作,技術轉讓和標準的采用;
d。有效利用生物質能源,以可持續的方式促進資源管理;
即 促進生物燃料的可持續生產和利用; 和
F。促進市政和工業廢物轉化為能源。在發電計劃下,REP促進了小型水電項目,生物質能,熱電聯產,風能,太陽能,地熱和泥炭的發電。有計劃長期考慮動力組合中的核能發電。
2008年原子能法案
該法案規定:
a。規范和平應用電離輻射;
灣 成立原子能委員會(AEC);
C。個人,社會和環境的保護和安全免受電離輻射造成的危險;
d。輻射源的生產和使用以及放射性廢物的管理;
即 促進和發展用于發電和其他和平目的的核能的框架;
F。符合使用電離輻射,輻射防護和放射源安全的國際安全要求;
G。廢除“原子能法”,第1章。143; 和其他相關事項。
能源也是烏干達政府的一個組成部分消除貧困行動計劃(PEAP),其中經常提到能源與減貧之間的聯系。烏干達政府的目標是在2012年之前為10%的農村人口提供電力供應。這一目標已在農村電氣化戰略和計劃以及PEAP中明確規定。計劃通過電網擴展(包括通過私營部門參與),小型電網和獨立電氣化系統來實現。2010年4月,烏干達政府啟動了國家發展計劃(NDP),它涵蓋了許多能源問題。該計劃的目標之一是增加電力的獲取和消費,促進增長,就業和社會經濟轉型。詳細闡述了林業部門的局限性及其對國家發展的影響,以及電力部門的挑戰。因此,新民主黨強調了以下戰略,以克服能源部門實現其目標的障礙:增加發電能力,達到780-820兆瓦,主要通過大型和小型水電; 通過對小型電網的補貼,將農村電氣化率從6%提高到10%; 提高能效,減少40%至16%的電力損失; 修訂能源部門的現有政策和促進可再生能源,尤其是 生物質和太陽能。能源效率和保護法案,以促進烏干達的能源有效利用。此外,還開展了幾項提高認識運動。
Power Africa烏干達電力供應加速器2018
Power Africa宣布于2018年推出新的非洲烏干達電力供應加速器。該加速器將促進到2020年在烏干達增加1,000兆瓦的發電容量和1,000,000個新的電力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