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8月23日電 (記者 李新鎖)山西省國資委23日對外發布“國企投資監管辦法”。山西省國資委相關人士表示,山西國企“走出去”以煤炭、鋼鐵、水泥等優勢產能合作為重點。
山西同煤集團一座礦井生產出大量的煤炭。(資料圖片)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針對當天公布的《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投資風險監督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山西省國資委副主任贠釗表示,和此前實行的監管政策相比,《辦法》強調全過程監管、全方位監管。投資監管范圍從“國內”延伸到“境外”,明確要求企業建立境內外風險管控體系。
據介紹,在山西省國資委成立的14年中,山西太鋼集團、太重集團、陽煤集團等6戶國企共實施境外投資項目23個,項目總投資119億元人民幣,累計完成投資104億元人民幣。
山西省國資委規劃發展處副處長劉巍說,山西國企海外投資涉及16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澳大利亞、毛里求斯、美國、德國、馬來西亞等,涉及有色金屬、煤炭、裝備制造、建筑工程、金融服務等多個領域。
劉巍說,從投資效果看,多數項目實現了投資預期,但是受境外國家政治、經濟、文化融合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山西亦有投資受損現象。目前,停產停運項目3個,虧損項目2個。
據介紹,山西部分國企項目決策不科學、投資不謹慎,造成低效無效投資。同時,隨著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投資風險不容忽視。
對此,劉巍表示,前述《辦法》明確,省屬企業要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和駐外使(領)館的聯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企業應積極引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及民間投資機構、當地投資者、國際投資機構入股,發揮各類投資者熟悉項目情況、具有較強投資風險管控能力和公關協調能力等優勢,最大限度降低境外投資風險。
對于海外投資機會,劉巍表示,山西國企“走出去”以煤炭、鋼鐵、水泥等產能合作為重點,將優勢產能向有市場需求的東南亞、中亞等重點區域轉移并轉化為有效產能,帶動設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