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的保障責任阻礙了印度太陽能行業的發展。今年早些時候,有計劃的太陽能標書超過2 GW被推遲跨越比哈爾邦,馬哈拉施特拉邦,卡納塔克邦和這三個印度各邦由于關于太陽能組件職責的關注。
這是海關保障總局和中央消防總局初步調查結果的結果,該總署建議對從中國和馬來西亞進口的太陽能電池進行為期200天的70%保障稅。
從那時起,受影響的各方已經提交了幾起法庭案件。2018年4月,馬德拉斯高等法院駁回了國內項目開發商Shapoorji&Pallonji對70%保障稅征收的請求。
但在2018年5月的另一項裁決中,德里高等法院處理了ACME Solar提交的一項請愿書,要求征稅。
這些矛盾的裁決需要政策制定者的緊急干預,以澄清這個問題。因此,貿易救濟總局(DGTR)是商務部下屬的一個新組建的機構,于2018年6月26日邀請有關各方參加公開聽證會。
以下是在聽證會期間進行的審議的一些亮點,由商務和工業部額外秘書Sunil Kumar主持,約250名代表出席。
國際太陽能組件制造商爭辯說,參與制造出口導向型太陽能組件的蒙德拉太陽能公司和印度太陽能制造商協會(ISMA)的成員之一向 保護區總司(DG)提交了關于對來自中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臺灣的進口太陽能電池征收保障稅,應與國際太陽能制造商一致對待,因為此前舉行的電動絕緣子和電動鋁箔聽證會(由DG Safeguard支持)聲明其觀點。Mundra Solar在其辯護中表示,由于經濟特區(SEZ)受印度法律管轄,因此應視為國內制造商。
為了支持他們的說法,國際制造商舉了一個黃磷案例,由于國內工業沒有配備滿足市場需求,DG保障沒有征收任何責任。同樣,他們認為,要實現超過100吉瓦的安裝目標,目前的國內制造能力是不夠的,應予以相應的對待。
中國大使館代表出席了聽證會。他們指出,印度模塊制造業一直是虧損的企業,并試圖將其與進口到印度的新興中國太陽能模塊分開。他們舉了Indosolar和Websol的例子,并指出這些制造商的財務狀況在過去幾年里已經有所改善。
印度國內制造商表示,擬議的70%的保障稅率很低,如果重新計算,則責任應該偏高。印度的制造商,如阿達尼太陽能,印度斯坦電力,Websol,朱庇特太陽能和其他人認為,從70%的初步調查結果的責任增加到95%。
他們要求將薄膜技術添加到晶體硅(c-Si)中,以完成臨時保障任務。有推論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即這兩種技術都將陽光轉換為電能,而美國也將它們歸類為相同的。
國內制造商進一步認為,中國太陽能組件進口的指數增長使其市場萎縮,競爭空間不大。他們補充說,估計有300億美元的資金用于購買模塊和電池,這將導致國內就業崗位流失,因此不符合公眾利益。
有人提到,由于傾銷中國模塊,五家頂級太陽能模塊制造商中的四家已停止生產。一位Adani代表說,該公司正在利用其制造能力的10%。國內制造商推斷,太陽能裝置只占DISCOM總成本的6%,而擬議的70%關稅甚至不會對電力成本影響0.01美元/千瓦時(1 paise)。
Mercom在3月份報道稱,制造商已經宣布2018年的產能擴張計劃為4吉瓦。如果大多數制造商關閉生產并且產能利用率很低,很難理解他們將如何同時投資增加制造能力。
像ReNew Power,Shapoorji Pallonji和ACME這樣的開發商聲稱,提出的70%的保障稅將使每個單位的電價上漲5美元(?0.073美元)。太陽能發電的成本肯定會更高,但目前尚不清楚它將如何高達5美元(約合0.073美元)/千瓦時。
根據聽證會參與者的說法,制造商和開發商都試圖證明他們各自的情況。
來自臺灣,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和歐洲的代表也出席了聽證會。馬來西亞和美國代表沒有在會上發言。
所有利益相關方都有時間在2018年6月27日之前提交書面意見書。加入者必須在2018年7月2日前提交。這將是最后期限,不再延期。對此事的裁決可能會在7月底之前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