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y Global Strategies(越南 - 美國貿易委員會前主席)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Virginia B. Foote表示:“ 越南可再生能源(RE)的潛力非常豐富,風力發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然而,盡管許多其他國家正在其電力網絡中快速開發可再生能源,但越南仍在評估政策和實施試點項目。
可再生能源對越南的經濟發展極為重要
在我看來,主要障礙是政策和訣竅。此外,目前的評估和試點階段缺乏使項目運作的一些基本要求。特別是電力購買協議(PPA)仍然不足,因此沒有吸引國內或國際的大量金融投資。隨著安裝成本的降低,有利的地理條件為越南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巨大潛力。但是,要解決很多障礙。“
越南的可再生能源潛力由專家評估為相當大。由于熱帶氣候和漫長的海岸線,越南具有發展風能和太陽能的優勢。據估計,越南的風力發電潛力高達24GW,因為該國擁有超過3260公里的海岸線。同時,太陽能發電的潛力也很大,因為它在赤道附近位置優越。平均直接輻射(DNI)估計為每天4-5千瓦/平方米,日照時間約為每年1600至2700小時。
另一個有利的因素是技術進步正在幫助大大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的成本,并有助于改善項目的經濟指標。例如,設備成本通常占風力發電項目總投資成本的70%-80%。在越南,到2010年,每兆瓦風電的投資成本約為350萬美元,并在2015年至2016年期間降至200萬-250萬美元。
預計2020-2025年該數字將下降至每兆瓦150萬美元。雖然采用現有技術的太陽能電池板的成本從5年前的3美元/ Wp降至0.5美元/ Wp的低端水平。根據德國國際合作機構的數據,由于技術進步,投資成本預計未來幾年每年將下降9%-12%。
政府除了履行締約方會議第二十一屆會議的協議以及與環境有關的經濟發展進程中的自力更生問題外,還承諾通過減少碳排放來加強環境保護。但如果持續建設化石燃料電廠,或者占據大部分裝機容量的水電幾乎被充分利用,這些承諾就不會實現。
在這種情況下,從長遠來看,可再生能源正成為最可行的替代方案。最新的電力計劃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視為國家電網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計劃到2020年將可再生能源容量從目前的159MW(占總容量的0.5%)提高到2150MW(占總容量的3.6%)。
喚醒潛力
另一個因素是引入FIT。FIT是旨在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長期購電協議。由于1MW的投資不同,每種可再生能源都有不同的購買和銷售電力的機制。在越南,第37/2011 / QDTTg號決議和第16/2017-TT-BCT號決議分別設定了風能和太陽能項目的售價。
此外,2017年6月第11/2017號/第QD-TTg號決定規定,EVN有義務以9.35美元/千瓦時購買太陽能發電場產生的所有電力(但是,這些農場必須已于2011年6月9日之前完成并上網以享受此優惠價格)。此外,政府還采取稅收優惠措施抵消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相對較低的電價,例如可再生能源工廠使用的建筑設備的進口稅豁免; 減少或免除所用土地上的房地產稅...
由于這些優勢,可再生能源正在得到國內外投資者的更多關注。例如,青清聰集團- TTC(含子公司JSC嘉萊電力- GEG)證實,可再生能源將成為投資計劃4個重點1 2020年食品該公司計劃在過去兩年內投資總計1,002MW的太陽能項目。TTC的兩名外國戰略股東是IFC和Armstrong AM--全球市場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希望增加其在GEG中的股份。
EVN還計劃通過其子公司啟動總計3100兆瓦的23個太陽能項目。值得注意的是,EVN最近被BBL評為BB BB債券發行人(BBB),對外幣長期債務融資具有“穩定前景”。
據EVN副總經理Dinh Quang Tri表示,這種積極的信用評級將有助于EVN發行國際債券,豐富其資本來源并為潛在的國內和國際投資者提供擔保。它有更強大的基礎來籌集電力項目的資金并增加對客戶的電力供應。
雖然越南的可再生能源潛力非常大,但現在據說還處于初期階段。部分原因是缺乏對潛在投資者的價格激勵。目前的電力價格不足以吸引大型企業投資該行業。由于目前電價偏低,投資成本高,投資回收期長(10年以上),導致商業投資者吸引力下降。
同時,太陽能電價優惠的期限已接近尾聲。目前,如果你想享受的優惠價格9.35美分/千瓦時的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投資者只有13個月(至五月二千零十九分之六)完成工廠的建設和電網。
根據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的數據,截至2017年7月,已有數百個太陽能項目注冊投資越南,總容量為17,000兆瓦。所有這些項目都迫切需要提前完成施工。
然而,太陽能電池板的安裝需要大面積的土地,因此投資者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找到合適的地點并為土地清理提供補償(1MW太陽能發電占1 - 1.5ha的土地)。如果政府沒有更明確的政策和政府的土地征用和補償支持,這可能會降低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