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電力部(MoP)已修訂了從并網太陽能光伏(PV)項目采購電力的競標標準。
修訂
MoP將征地期從七個月增加到了十二個月。
該部還將執行購電協議(PPA)之日起7個月至12個月的財務期限縮短至12個月。
項目調試時間從PPA執行日起13個月增加到21個月。
太陽能公園外250兆瓦及以上容量的項目的投產時間從PPA執行之日起15個月增加至24個月。
由于開發人員現在有足夠的時間執行優質項目,預計修訂后的指南將有助于該部門的發展。
MNRE的一位官員告訴Mercom說:“利益相關方希望這些改變,并要求該部,因為前一個時間框架不夠充分,適合他們。”
“這些擴展將確保及時的項目執行,并且由于時間限制或延遲項目調試的其他問題,開發商和采購者之間的爭議減少,”該官員補充說。
最近,MNRE還通過關稅競爭性招標程序修訂了選擇太陽能園區開發商(SPPD)的指導方針。MNRE修訂了準則,以便為太陽能園區的發展選擇SPPD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