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再生能源部 (MNRE) 建立了爭議解決機制,以解決可再生能源 (RE) 電力開發商、EPC 承包商和 SECI、NTPC、NHPC、SJVN 等實施機構或 MNRE 指定的其他實體之間可能出現的不可預見的爭議。該舉措旨在解決合同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超出此類協議范圍的事項。
MNRE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頒布命令,初步建立了該機制,強調其致力于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更平穩的運營。隨后,MNRE 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發布了另一項命令,概述了由三名成員組成的爭端解決委員會 (DRC) 的組成。
重組后的委員會將處理糾紛并按照能源部指令行事,確保公正的解決程序。經能源部批準的委員會組成將保持不變,直至另行通知。這一舉措反映了該部積極主動地緩解可再生能源項目面臨的挑戰,營造有利于可持續能源發展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