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這一被稱為清潔高效的未來能源形式,自1970年首次被納入國家議程以來,經歷了數次起落。從初步探索到冷靜擱置,再到近年的重新審視,馬來西亞的核能發展歷程如同一面鏡子,反映出國際事件、國內資源稟賦與公眾輿論之間的深刻聯系。
早在1970年,馬來西亞便開始了核能技術的布局。當時成立的核能應用中心,立志于培養核技術人才,為未來的核電站建設積蓄力量。然而,1986年烏克蘭的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為全球核能發展蒙上了陰影,馬來西亞也因此將核能從電力供應戰略中暫時剔除。
伴隨著石油與天然氣行業的蓬勃發展,核能逐漸淡出決策者的視野,其在農業和醫療領域的非電力應用成為研究重心。
這樣的轉變體現了政府在能源選擇上的靈活性,但也顯現出當時核能安全性和公眾接受度的局限。
進入21世紀,氣候危機與能源緊缺的雙重壓力再次讓核能回歸討論的中心。
2009年,拿督斯里納吉領導的政府明確將核電納入能源結構的規劃藍圖,計劃到2030年使核電占比達到全國電力供應的近18%。
然而,日本福島核事故的發生再次讓公眾對核能的安全性產生疑慮,馬來西亞核電計劃因而放緩。
盡管如此,政府在隨后幾年并未完全放棄核能,而是通過公眾宣傳和國際合作試圖重建信任。這種務實的姿態表明,當局依然對核能的潛力抱有期待。
2018年的政局更迭給核能發展帶來了新的變量。時任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明確反對核電計劃,認為核廢料處理尚無成熟解決方案。核電公司(MNPC)在時任部長楊美盈的指示下隨即解散,核電議程再度擱置。
重新審視核能
然而,馬來西亞政府在核安全、技術評估與人才培養方面的長期投入,事實上為未來核能重啟奠定了基礎。這種積累,也為拿督斯里安華政府重新審視核能提供了條件。
自安華上臺以來,其政府對核能的態度經歷了從謹慎觀望到漸趨積極的調整。
盡管安華本人對核電并未做出明確表態,但政府的政策動向和關鍵部長的表態已透露出重要信號。
2023年,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鄭立慷推介了《2030年國家核技術政策》,這份文件不僅設定了核能發展的戰略目標,還強調和平利用核技術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潛在貢獻。
這種轉變源于全球能源格局的變化與國內碳中和目標的雙重驅動。
鄭立慷在多個場合指出,小型模塊化反應堆等新興技術的安全性與經濟性為核能的發展掃清了部分障礙。
經濟部長拉菲茲進一步補充,政府正在完善相關法律和監管框架,為核能的長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這些舉措表明,馬來西亞政府已經意識到核能可能成為實現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的重要工具。
馬來西亞對核能的重新接納背后,有著多重現實考量。一方面,能源需求的持續增長和傳統化石能源的局限性,讓多元化的能源供應成為必要選擇;另一方面,全球對低碳經濟的倡導使核能的潛力重新被放大。
公眾對核能的安全擔憂依然存在,但技術進步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支持,為政府緩解輿論壓力、推進政策落地提供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