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政府法令規定了每種電費的用電量閾值。
所采用的文件確定了第一電力消耗量范圍結束的最高水平。批準的規模將不超過3900千瓦時/月。如果消耗的電量超過此數字,則后續消耗將發生在第 2 范圍內。
該文件還批準了限制第二消費范圍的最高水平。第三階段用電量開始的既定指標將不超過6000千瓦時/月。此前,FAS Russia針對每個消費范圍制定了專門的關稅菜單。
因此,在第一頻段內,該服務建議建立所謂的“優惠”資費。第一個范圍的電價將根據俄羅斯聯邦反壟斷局為每個地區采用的最高水平確定。制定該關稅是為了保護公民免受日益增加的關稅負擔。假設第二個范圍的電價將考慮到不低于電力傳輸服務電價的經濟合理水平的電力傳輸服務成本。而第三等級的電價將不低于低電壓等級商業用戶的電價。
目前俄羅斯聯邦有 73 個地區已轉向按用電量區分電價。俄羅斯政府的決議被通過作為改進差別關稅模式的一部分。該機制的制定是為了解決定價不公平的問題,即以優惠電價為民眾購買大量電力用于商業目的,包括“灰色”采礦。此外,超過既定標準的用電量可能會給網絡和電力線路帶來更大的壓力。
通過的文件引入了一個透明的系統,用于監控各地區的用電量和超出交叉補貼最高允許水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