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能源局對政協紅河州十三屆三次會議第119號提案的答復
方偉委員:
你在政協紅河州十三屆三次會議提出的《關于推進紅河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平穩運行的建議》第119號提案,已轉交我局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紅河州環衛主管部門可按區域垃圾產生量和處置產能進行統籌調配,以保障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持續穩定運行的建議的答復
紅河州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2022—2024年)實施方案明確,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城鄉統籌、區域協作,2024年要完成98個鄉鎮和7350個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全州垃圾收處量將會進一步增加。紅河州市政基礎設施“十四五”規劃要求,到2025年,蒙自市、個舊市、開遠市、彌勒市、建水、石屏縣實現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占比達到80%以上。目前紅河州13縣市,有6個縣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已暫停使用,剩余庫容約30萬立方米。從目前掌握情況來看,隨著管理制度逐步規范,垃圾收轉運設施配套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場逐步閉庫,生活垃圾焚燒處置量會越來越大,各垃圾焚燒廠垃圾供應量基本可以保障。
《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特許經營者獲得協議約定期限內對特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進行投資建設運營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權利,同時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提供符合質量效率要求的公共產品或者公共服務,并依法接受監督管理。特許經營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的,實施機構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持續穩定提供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紅河州現有垃圾焚燒發電項目4個,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各項目具體服務范圍如下:元陽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服務范圍為元陽、綠春、紅河3個縣生活垃圾;建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服務范圍為建水、石屏生活垃圾;瀘西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服務范圍為彌勒市、瀘西縣生活垃圾;紅河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服務范圍為蒙自市、個舊市、開遠市、屏邊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中心城區及周邊鄉鎮所有的生活垃圾。目前,全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未涉及服務范圍的有河口縣和金平縣,河口縣已謀劃新建小型生活垃圾焚燒廠項目進行生活垃圾處置,已通過項目提級論證,計劃在“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金平縣與元陽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初步達成垃圾處置協議,待政府會議通過后,即可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按照《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云南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規定,全州垃圾實行統籌處理,消除地域界限,在各垃圾焚燒發電廠特許服務范圍內垃圾處理后存有余量時,政府將進行統籌調配,保障好區域內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持續穩定運行。
二、關于暫停個舊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的擴建建議答復
2018年,為落實紅河州十一屆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決定,個舊市人民政府與中節能(紅河)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簽訂《紅河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項目特許經營協議》,項目服務范圍為個舊市、蒙自市城區及其周邊鄉鎮,設計處理總規模1200噸/日,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規模600噸/日。2023年12月,紅河州人民政府與中節能(紅河)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簽署《紅河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項目特許經營協議之補充協議》,在履行原協議基礎上,按補充協議投資、建設、運營二期項目,授權二期項目特許經營范圍包括紅河州蒙自市、個舊市、開遠市、屏邊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中心城區及周邊鄉鎮所有的生活垃圾。
2023年4月,中節能(紅河)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對協議服務區域生活垃圾產生量進行了調查,到2025年原生垃圾產生量為1100噸。目前紅河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日均進場垃圾量約為800噸(其中蒙自市450噸、個舊市200噸、開遠市100噸、屏邊縣50噸),已遠超設計處理能力(單臺600噸爐排爐)。另外,紅河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處理能力不足問題,已于2023年5月列為省級城鎮“兩污”治理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清單(紅政辦函〔2023〕63號)。為此,建設紅河州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是必要的。
感謝你對我州能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紅河州能源局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