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報》報道,歐盟計劃出臺的電池法規旨在確保歐洲電池的清潔生產條件,但德國企業對此仍感到不滿,他們抱怨稱,目前的做法不公平地使國外競爭對手享有特權。新規則可能會確定一個國家的全國電力結構表明國內電池制造商的綠色生產條件如何,而不管這些公司的能源來源如何。
雖然許多公司已經與可再生能源供應商簽訂了為其設施供電的合同,但這不屬于計劃中的指令的考慮范圍。相反,這將直接惠及國家電力結構中碳排放量較低的國家(例如法國)的公司。在德國主要行業協會的一封聯名信中,代表們警告稱,“德國工業生產商將面臨進一步的不利影響”。
《商報》稱,行業代表擔心該指令將使德國在關鍵工業領域的狀況比法國更糟糕,因為德國電力系統對氣候的影響還無法與法國主要以核能為基礎的系統相媲美。該指令的連鎖反應可能是德國生產商和供應商的信用評級下降,并嚴重損害該國的工業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