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組織開展浦東新區2024年第二批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文件指出,申報范圍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在浦東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并網的單個裝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機構裝機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發電項目(臨港地區及臨港企業實施的項目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根據新片區相關政策另行組織申報)。
文件明確,在申報范圍內的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補貼,補貼0.35元/瓦(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95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原文件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浦東新區2024年第二批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滬浦發改能源〔2024〕0892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促進光伏產業發展,根據《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浦發改規〔2023〕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浦東新區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在浦東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并網的單個裝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機構裝機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發電項目(臨港地區及臨港企業實施的項目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根據新片區相關政策另行組織申報)。
二、支持對象(需同時滿足1、2兩項條件)
1.依法在浦東新區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狀況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2.在浦東新區實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區能源消費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項目實施單位。
三、申報條件
1.項目審批手續完備規范;
2.項目建成并完成并網接入;
3.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4.項目投資主體信用狀況良好。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3.項目備案文件;
4.浦東新區供電公司出具的項目并網驗收意見;
5. 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產權證明及使用證明;
6.單位承諾函;
7. 現場照片(含光伏組件及所有電能計量裝置) 、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證明等材料。
五、補貼標準
在申報范圍內的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補貼,補貼0.35元/瓦(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95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六、申報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在浦東新區政策“一網通辦申報受理服務平臺”進行登錄,https://zcywtb.pudong.gov.cn/web/login,登錄后點擊發布部門“區發改委”查詢,點擊“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進行申報,按照申報表要求進行填寫提交,完成申報。網上申報周期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10日。
區發改委將按照《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力量開展申報項目評審、補貼項目審定、結果公示等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浦東新區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2. 浦東新區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單位承諾函
聯系人:吳華東、鄭偉偉
聯系電話:28282582、58788388-63320
平臺服務熱線:20231080-823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2001號3號樓321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