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天津北辰區發改委發布《北辰區新能源重點項目機會清單發布公告》。
公告指出,為加快推進北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統籌推動一批新能源項目落地實施,助推區域經濟社會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現公開發布《北辰區新能源重點項目機會清單》,開發規模約30萬千瓦,估算總投資約14億元。
詳情如下:
北辰區新能源重點項目機會清單發布公告
為加快推進北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統籌推動一批新能源項目落地實施,助推區域經濟社會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現公開發布《北辰區新能源重點項目機會清單》,開發規模約30萬千瓦,估算總投資約14億元。
誠摯邀請社會各界參與我區項目開發建設,共謀北辰發展,共話互利合作,我們將按照“公平公正,競爭優選”的原則,對參與企業一視同仁,通過綜合評分優選申報企業,選取項目合作單位。對于合作項目將給予重點支持,提供全過程服務保障,全力以赴推進項目落地實施。
請意向企業按照《項目申報要求》,于2024年8月13日17時30分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一份發送至郵箱。
附件:1.北辰區新能源重點項目機會清單
2.項目申報要求
聯系人:張育輿 聯系電話:26392353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北辰區新能源重點項目機會清單
附件2
項目申報要求
按照天津市新能源產業規劃,為深入整合全區優勢資源,維護市場開發秩序,推動我區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有序、規模發展,進一步規范新能源資源開發建設管理,結合北辰區實際情況,制定此申報要求。
一、基本原則
按照“公平公正、競爭優選”的原則,有序開展北辰區光伏項目評選工作。通過綜合評分優選申報企業,并依照優選結果,確定開發企業名單。
二、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近兩年財務報表、依法納稅有效票據(2024年任意月份)等。
2.企業簡介、同類項目合同(光伏、參與過政府民生等相關工程)、綜合效益(包括但不僅限于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產業帶動、區域貢獻)等。
三、配置要求
1.根據《天津市北辰區新能源專項規劃》(2023年—2025年)對我區坑塘溝渠光伏資源分析結果,項目公司需在北辰區區域范圍內選擇項目進行申報,整體光伏開發容量不低于300兆瓦。
2.參與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的,需應用先進智能技術設備,打造示范標桿項目。企業可選擇一個或多個項目意向。
3.為確保項目順利落地實施,需在北辰區成立獨立法人單位,負責項目開發建設運營。
4.項目符合市發展改革委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
四、注意事項
1.企業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取消申報資格。
2.企業提供的申報資料存在作假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核實,立即取消申報資格。
3.嚴禁以任何形式倒買倒賣指標和項目,一經發現,作廢相關資格。
4.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8月13日17時30分,截止時間結束后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