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VDE儲能專家Arne Grünewald,在全球光儲融合前沿技術大會主題論壇上發表“歐洲儲能最新政策”的主題演講。
Arne Grünewald指出歐洲在2023年提出了電池法令,該法令于2023年8月17日生效,旨在推動循環經濟、資源利用效率和電池生命周期管理,以實現碳中和與環境保護。該法令適用于廣泛應用的電池領域,包括LMT、EV、SLI等,并規定了具體的電池要求,如性能等級、碳足跡限制等。
此外,該法令還強調了電池護照的重要性,從2027年開始,將要求電池具備護照以追蹤其生命周期。VDE在電池監管方面擁有專業知識和經驗,提供測試、認證和咨詢服務,幫助企業符合新的電池管理條例。
發言如下:
Arne Grünewald:大家下午好!
我是從德國來做這個分享,就像主持人所介紹的,我們想要跟大家介紹一下歐洲的電池管理條例最新的進展。我也非常高興能夠加入大家今天的會議,雖然是一種遠程的方式。
首先跟大家簡單介紹一下VDE,VDE是什么樣的機構?VDE已經有了130年的歷史了,我們發展成全球的技術組織,我們處在這個獨特的位置上,把科學、標準和測試三者結合起來,現在在國際上也廣受認可,我們各種專識可以解決針對于電子電力、新興技術行業之中的種種問題,我們的努力也已經被全世界看到了。
我們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所做的工作也是符合全球市場的需求,專識跨越了所有的這些領域,從發電、電力、電子、儲能分布、獨立的工程、電子出行,涵蓋了各個領域。我們對電池方面也提供一些咨詢和建議、服務,關于相關的標準和市場準入的要求,也提供各種各樣的工作坊,進行電池技術、電池市場知識的培訓,也幫助您進行評估,比如對于產品的技術盡調、項目流程的盡調等等。我們的服務可以涵蓋到整個的價值鏈,從設計、模擬、優化、儲能系統的本真化、實驗室的測試、現場實施方面,可以提供全方面的服務。我們協助的對象包括電池系統的制造商、項目開發商、工業的使用者,幫助他們實現成功的儲能項目。
在獨立的工程方面,特別是對清潔技術方面我們有哪些發展的專識呢?我們有專門化的技術在初期可以為大家提供協助,在監管的方面也有歐洲CA的路線圖可實施,幫助大家產品有效的進入市場,我們還有測試和認證、支持的服務,還可以幫助你們成功的進入這個市場。
現在歐洲有了2023/1542的電池法令,這個法令的范圍涵蓋了什么?在歐洲我們2019年12月首先提出了歐洲的綠證法案,從那個時候開始一直致力于在2050年之前實現溫室氣體的零排放,也要用一些可持續的方式來推動技術的發展??吹浇涍^這些努力之后,我們的目標是在2030年能夠讓二氧化碳的排放減少55%,在歐洲我們也提供一些資金上的支持,來支持一些氣侯相關性的項目。我們的目標讓經濟發展能夠和資源使用相脫耦,同時希望大家都參與到這個項目之中,不希望任何一個地點、任何一個人被留在氣侯之外。
法令制定的過程是在2023年8月17日就生效了,所有的歐洲成員國從2024年的2月18日開始正式實施了,也會取代之前的電池指令,20066EC的指令。我們認為這項指令是歐洲綠證的基石,它有助于改善循環經濟、資源利用、效率,以及電池的生命周期,幫助我們更好地實現碳中和和環境保護的目的。它也會考慮到各國的法律,各國的法律也必須要做出協調,和電池的新規相融合。
在經濟運行方面這意味著什么?我們看一下電池,它實際上是廣泛應用在以下的領域之中,LMT、EV、SLI、可攜帶的電池和工業的電池,電池是廣泛應用于所有這些領域之中。我們要保證的是,所有這些領域的電池,不管是工業化的,還是一些靜態的能源儲能的系統之中的,還是家用設備之中的,我們都有相應的條例涵蓋到對這些電池的要求。
我們要看一下有外部存儲設施的電池,還有容量是低于2000W的電池,也是屬于工業電池。還有一個要求,電池的所謂護照,有時候是有相應的要求,必須要有電池的護照。包括之前所說的低于2000W的電池也是屬于工業的電池。
接下來探討一下這些規則有哪些相應的具體規定?電動汽車、輕型的交通工具和可充電的工業電池聲明之中,有具體的要求、性能等級、碳足跡最大的限制。從2027年開始,消費者將能夠在其電子產品的生命周期中任何時間都可以移除和更換便攜式的電池,這是電池的具體應用規定。
規定之中相應的具體要求有哪些條例?6-14條是關于可持續性和安全的要求,38-46條闡述的是經濟經營者的義務,47-53條是盡職調查的義務,54-76條闡述的是廢舊電池相應的管理。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從77-78條主要闡述數字電池護照。
我們的電池監管是闡述了整個電池生命周期,在幻燈片的底部可以看到它是最初的應用,也就是這個電池上市進入到市場上,之后還有在回收的電池,還有電池生命的周期,包括電池制造業整個的循環。它不僅涵蓋了相應的上游,還有包括下游,這是跟電池的指令有相關的聯系?,F在我們也是聚焦于電池的監管法律法規,它還是涵蓋了原材料的加工處理,一直到電池的制造生產,這里看到還有其他的要求,比如這里是危害危險物質的相關要求。還有包括可替代性,還有可替換性等等都有相應的要求。
在監管機制當中,根據它的要求,可以看到這是要求的范圍,我們在第6-14條有關于電池的可持續性和安全要求。這些要求其實是涵蓋了所有的電池類型,比如說便攜式的電池,有些是不涵蓋的,二氧化碳便攜式的電池沒有相應的要求。包括可回收的物質,還有其他的降解、生命周期等等。因此所有相應具體的要求不一定涵蓋所有的電池。
我們如何來評估產品的符合性呢?首先要進行測試、測量、計算,包括列出的具體要求,之前所看過的,包括性能和耐久性的要求、安全性的要求,還有標簽、標記的要求,以及有關于衰減、預期壽命的信息,要進行測試、評估、計算。有相應的標準和標準化測試的程序使用,如果電池完全符合相應一致性的標準,如果有一致性的標準,這個一致性是可以適用。到目前為止,我們應該還沒有所謂一致性的協調,可以涵蓋所有在監管條例中所涵蓋的內容。有一些可能是覆蓋的部分內容,我們也在進一步推進標準化,希望可以建立起來相應的標準和測試。
有關于符合性的評估,你可以按照模塊A或者模塊D1、模塊G進行,這些是有關于系列生產電池或者非系列生產電池。模塊A代表內部生產控制,模塊D1代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質量保證,模塊G代表基于驗證的符合性。
第7、8里面闡述了電池的符合性,這里是需要第三方進行符合性的評估,第7、8條里面所涵蓋的電池使用模塊D1和模塊G。當電池被重新利用,就需要進一步符合性的評估,看它是否符合相應的要求,而且會進行相應的測試。D1和G的模塊,需要國家認證的機構參與測試認證。
現在就有一個問題,我們所謂的EO(經濟參與者)需要做哪些事情?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在介紹的時候之前已經提到過了,這樣的一個要求應該是一步步來進行的,也就是說不是說一次性全部都是跟你相關,而且也不是涵蓋所有的電池類別,必須要記得這一點。
另外一點,根據所謂模塊A的符合性評估過程,你可以自我聲明,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可以進行自我聲明。國家認證的機關、認證的機構還是待定,現在他們還沒有最終的名單出來,因此現在還不太明確哪些國家認領了機關和機構做符合性的評估。但這是國家性的進程,正在進展當中,也許是明年或者是后年的時候可能會出臺這一系列的機構名單。
另外一點需要特別注意,有關于所謂符合性的評估,也就是第7條和第8條,這個符合性的評估是在委員會發布相應的認證機構名單之后12個月之后進行,我們公布了名單,就可以進行符合性的評估了??赡懿粫缬诿髂昊蛘吆竽?,也就是在2025或之后。
這里是法律法規路線圖的摘要,相應電池的要求,大家可以看到這個時間點,這是工業電池大于2000kWh。今年之后會有相應的要求,比如說安全性、標簽、預期的壽命。另外還有一些是有一定的時間可以進行準備,比如說2026、27、28年可能是跟碳足跡相關的,或者是跟一些數字電池護照相關的,可能是之后再進行實施,包括后期相應的條款實施。因此,我們還有一定的時間來進行準備,來符合相應的法規要求。
作為經濟的經營者我們可以做哪些事情呢?有關于我們的26條,還有相應的從第6條到14條之中,我們要確保有關于性能、耐久性、安全參數的措施,確保它們符合第6-14條規定的基本要求。還有我們所列出來的強制信息都必須要包含在文件中,文件必須要完整的,而且是可靠、準確的,有一些額外的要求,是有關于國家法律的額外要求,也必須要符合。
有關于電池護照,應該是從2027年2月開始生效,確保有所謂的電池護照,同時也是符合第77-78條所有的相關基本要求。要確保這些信息是可靠、準確的,所有的數據可以進行定期的更新,因此所有的數據應該是最新的數據。在這里特別強調要是最新的數據。
最后是VDE所做的事情,我們建立起來VDE的生態系統,一方面是有關于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顧問咨詢,另外我們也是進行電池測試,針對一些具體的電池類別進行測試,同時我們還有認證的機構。我們也聚焦于DKE負責標準化,在全球范圍內給大家相應的建議,這個建議是怎么樣的,哪些跟我們的行業相關。有關于VDE專家組針對于分析和CF計算的,這是我們VDE生態系統所能夠提供的內容,還有DKE。
非常感謝大家,也非常感謝給我這一次機會進行分享,大家有問題也可以提出來,非常感謝大家的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