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發布關于湖北省小火電專項整治工作相關電力業務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全文如下:
華中監能資質﹝2018﹞14號
關于湖北省小火電專項整治工作
相關電力業務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
近一年來,湖北省政府對全省小火電項目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多個項目未按要求執行電力業務許可制度。湖北省發改委發布了《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全省小火電項目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發改能源﹝2017﹞607 號),要求存在問題項目按要求完成整改。
我局對湖北省小火電專項整治工作高度重視,并結合湖北省小火電專項檢查開展了發電業務專項治理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及《國家能源局關于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強化發電企業許可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資質﹝2017﹞73號)等文件精神,針對湖北省小火電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除國家能源局明確豁免的情況外,發電機組必須取得電力業務許可方可并網發電。
二、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自備電廠僅可自發自用;自備電廠在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后,所發電量方可上網交易。
請你公司切實落實國家能源局相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電力業務許可制度,保證全省電力安全穩定運行,保障人民生產生活用電需求。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