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 焦志勇認為,在構建京津冀三地“大執法體系”過程中,由于現行節能監察管理體制、經濟發展水平與行政區域的法制建設等多方原因所致,其三地節能監察與執法工作在“組織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法制化”五個方面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構建起切實而有效的協調平臺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核心所在。
首先要在實現一個目標和一張藍圖下,推進“大執法體系”的節能監察與執法組織一體化的進程。就三地管理體制來看,節能監察部門分別隸屬于國家發改委與國家經信委兩職能部門分別管理,其節能監察機構職能與職權的取得也不盡相同。盡管三地節能監察機構認真履行其職責,但在實踐中仍然存在著“各自為政”,“多頭執法”等狀況。為了破解體制問題,建議在京津冀三地聯席會議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及工作機制,從而切實地踐行好《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所提出的“狠抓落實、務求實效”的工作要求。
其次要在實現一個目標和一張藍圖下,推進“大執法體系”的節能監察標準一體化的進程。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快速推進,以及“大執法體系”的總體要求,特別是在工業節能、建筑節能、公共機構節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等方面的能源消耗和減排標準、環境影響評價、節能監察職責、法律責任等,還需要其監察與執法標準的趨同化。三地節能監察部門應在協同的基礎上共同建立起科學、完整、統一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與監察標準,建立起三地互檢、互查體制機制,加強節能監察執法責任制,使“大執法體系”真正地落到實處。
第三是在實現一個目標和一張藍圖下,推進“大執法體系”的節能監察信息一體化的進程。在當下“三大領域率先突破”中,節能監察的執法工作須伴生伴隨。京津冀節能監察機構可在“大數據”的監測信息平臺上,進行三地節能減排與監察執法的協調工作,不僅在“大執法體系”下可共享三地節能減排工作信息,共商三地節能監察工作安排。與此同時,企業節能減排標準認證與監察協調等也可實現三地聯動、密切配合,從而切實推進三地節能減排與監察等執法工作“抓地有痕”地協同發展。
第四要在實現一個目標和一張藍圖下,推進“大執法體系”的節能減排與監察專業一體化的進程。就節能減排與監察工作來看需要有兩支隊伍:一是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隊伍,二是節能監察行政執法隊伍。因此,加強兩支隊伍的知識結構與業務培訓工作,提高節能減排與監察的工作水平,使其專業一體化則成為京津冀三地“大執法體系”實施中的重要環節。
第五要在實現一個目標和一張藍圖下,推進“大執法體系”的節能監察法制一體化的進程。在充分考量三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各地政府法制具體情況,按照《節能監察辦法》的規范,在協調的基礎上應盡快制定出《京津冀節能監察實施辦法》,使節能減排與監察執法各項工作逐步從區域法制化向“大執法體系”的協調化方向轉變,從而確保在一張藍圖下推進三地節能減排與監察“大執法體系”實施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