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宿州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宿州市埇橋區境內。
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為新建110kV變電站1座,新增變電容量2×5萬kVA;110kV出線2回,35kV出線4回;10kV出線16回;新建110kV架空線路路徑長約16.9公里,雙回路架設;110kV電纜線路長約0.1公里,雙回路敷設;通信工程安裝OPGW光纜長約33.8公里、ADSS光纜長約0.2公里;宋湖變內擴建110kV間隔2回。
項目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本項目動態總投資估算約9272萬元,其中靜態投資約9117萬元。資金籌措方式為: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20%即1854.4萬元作資本金,其余資金通過金融機構貸款解決。
宿發改審批〔2024〕5號 宿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國網宿州供電公司:
報來《國網宿州供電公司關于安徽宿州韓樓110千伏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宿電發展〔2023〕6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根據宿州電網發展規劃,為滿足埇橋區北部褚蘭等鄉鎮新增的用電需求,解決110kV欄桿變重載問題,提高區域供電可靠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做好電網項目分級分類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電力函〔2020〕133號)等相關規定,同意建設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
二、項目法人及建設單位:本項目法人為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建設單位為國網宿州供電公司。
三、項目代碼:2309-341300-04-01-763885。
四、項目建設地點:宿州市埇橋區境內。
五、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新建110kV變電站1座,新增變電容量2×5萬kVA;110kV出線2回,35kV出線4回;10kV出線16回;新建110kV架空線路路徑長約16.9公里,雙回路架設;110kV電纜線路長約0.1公里,雙回路敷設;通信工程安裝OPGW光纜長約33.8公里、ADSS光纜長約0.2公里;宋湖變內擴建110kV間隔2回。
六、項目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本項目動態總投資估算約9272萬元,其中靜態投資約9117萬元。資金籌措方式為: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20%即1854.4萬元作資本金,其余資金通過金融機構貸款解決。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支持性文件是:1.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國網安徽經研院關于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的意見》(皖電經研規〔2023〕678號);2.宿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項目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的復函》(宿自然資規審批〔2023〕175號);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3413022023XS0008334、341301201800039);4.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社會穩定風險的意見;5.宿州市文物局、宿州市交通局、宿州市埇橋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州市埇橋區水利局、宿州市埇橋區生態環境局、宿州市埇橋區林業發展中心、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武裝部、宿州市埇橋區應急管理局、安徽傳輸線路維護局宿州線務局以及褚蘭鎮人民政府、曹村鎮人民政府的關于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項目選址及線路路徑意見的復函。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九、請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依法辦理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十、本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 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招標事項核準意見
建設項目名稱:安徽宿州韓樓110kV輸變電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