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網訊:近日,麗水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關于支持麗水市電力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提出統籌推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圍繞新能源大規模開發,開展全市光伏、風電等資源摸排,綜合考慮資源稟賦、電網消納條件等因素,統籌土地及電網資源,做好新能源項目遴選、納規工作,根據電源、電網規劃建設時序形成全市新能源空間布局和開發時序一張圖,按照“加快建設一批、加快開工一批、加快前期一批、加快謀劃一批”四個一批建立滾動實施的項目儲備庫,有序推進項目建設。
加快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圍繞打造華東抽水蓄能基地麗水核心區,推進縉云、景寧、松陽、緊水灘、慶元等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推動青田抽水蓄能電站開工建設,力爭縉云抽蓄2025年、緊水灘抽蓄2027年全部機組建成投產。統籌推進遂昌、龍泉、云和、蓮都等抽水蓄能項目前期(或納規)工作,力爭盡早實施。開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站址資源調查和論證,謀劃爭取一批中小型抽水蓄能電站。加快縉云、松陽、景寧、慶元、青田等大型抽水蓄能電站及配套送出線路建設。
積極推動新型儲能發展。引導新型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科學布局。推動“新能源+儲能”發展,風電、集中式光伏場站應具備一次調頻、快速調壓、調峰能力,按照不低于裝機容量10%、時長不低于2小時配置儲能,可采用租賃、共建或項目自建等方式配置新能源儲能。發揮電網側儲能在平滑負荷曲線、可再生能源消納等方面作用,支撐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支持服務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鼓勵儲能+5G基站、數據中心、充換電設施等多元化應用。
原文如下: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支持麗水市電力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支持麗水市電力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麗水市電力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構建新型能源體系,踐行“電等發展”重要囑托,推動打造華東綠色能源基地、浙福聯網樞紐地、雙碳能源互聯網示范地,結合麗水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統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保供穩價工作系列部署,加快推進麗水電力高質量發展,構建“雙碳”目標下以新型電力系統為核心載體的能源互聯網,深化能源領域市場化改革,有效提升我市電力能源供應保障能力,為全面建設綠水青山與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麗水提供強勁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7年,基本建成“雙碳”目標下以新型電力系統為核心載體的能源互聯網,形成1000千伏“核心樞紐”、500千伏“東西互濟”、220千伏“可靠雙環”、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的堅強智慧生態電網,源網荷儲高效協同互動,城鄉配電自動化全面覆蓋,配電網接納電動汽車充電站(樁)、儲能等多元化負荷能力大幅增強。全力保障電力供應,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全面優化電力營商環境,不斷夯實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保供穩價工作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源網荷儲協同,助推能源低碳轉型。
1.統籌推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圍繞新能源大規模開發,開展全市光伏、風電等資源摸排,綜合考慮資源稟賦、電網消納條件等因素,統籌土地及電網資源,做好新能源項目遴選、納規工作,根據電源、電網規劃建設時序形成全市新能源空間布局和開發時序一張圖,按照“加快建設一批、加快開工一批、加快前期一批、加快謀劃一批”四個一批建立滾動實施的項目儲備庫,有序推進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加快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圍繞打造華東抽水蓄能基地麗水核心區,推進縉云、景寧、松陽、緊水灘、慶元等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快推動青田抽水蓄能電站開工建設,力爭縉云抽蓄2025年、緊水灘抽蓄2027年全部機組建成投產。統籌推進遂昌、龍泉、云和、蓮都等抽水蓄能項目前期(或納規)工作,力爭盡早實施。開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站址資源調查和論證,謀劃爭取一批中小型抽水蓄能電站。加快縉云、松陽、景寧、慶元、青田等大型抽水蓄能電站及配套送出線路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推動新型儲能發展。引導新型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科學布局。推動“新能源+儲能”發展,風電、集中式光伏場站應具備一次調頻、快速調壓、調峰能力,按照不低于裝機容量10%、時長不低于2小時配置儲能,可采用租賃、共建或項目自建等方式配置新能源儲能。發揮電網側儲能在平滑負荷曲線、可再生能源消納等方面作用,支撐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支持服務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鼓勵儲能+5G基站、數據中心、充換電設施等多元化應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著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探索風光水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創新發展模式,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推動麗水第三座500千伏變電站納規建設,打造堅強智慧生態電網,確保電力“受得進、送得出、供得上、用得好”。支持偏遠山區風光水儲能源匯集送出,助力新能源集約化開發。(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保障電源配套項目同步建設。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電源、儲能項目前應征求供電企業的意見。對已按照法定程序核準或者備案的電源、儲能項目,電網企業負責電力配套工程的投資建設,并與電源、儲能項目同步開展電力配套工程的設計、施工,保障電力配套工程與電源、儲能項目建設進度相匹配。(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規劃管理,推動電網加快發展。
6.加強電網發展規劃管理。市級發改部門是麗水電網發展規劃的責任單位,按照“政企合力、科學論證”的原則,組織編制全市電網發展規劃,結合本地實際論證、提出納規需求,并根據電力發展規劃,做好全市電力設施空間布局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電網企業是規劃主要實施主體和安全責任主體,負責提供規劃基礎數據,提出規劃建議,支持和配合規劃工作,并按照審定的電網發展規劃確定企業投資和建設計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電網空間規劃協調。將市、縣兩級電網規劃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并與其他專項規劃充分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發生重大調整時,電力設施及廊道同步調整。將電力管廊需求同步納入城市管廊專項規劃,在新(擴)建、改造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和涵洞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階段,同步征求電力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意見,推進電力管廊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城投公司、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保障電力項目用地需求。新建電力項目應當優先避讓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內核心保護區外的電力線路,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規則,經專家論證必須且無法避讓的,自然資源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電網線性工程,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規則、符合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條件的,經專家論證必須且無法避讓的,且符合其他用地預審條件的,自然資源部門可按規定出具支持性原則意見。對于涉及國家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保護區核心區外的電網線性工程,符合國家和省相關保護規定的,相關部門應依法依規予以支持。跨越林區的輸電線路優先采用高跨設計,對確需采伐林木或占用林地的,林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提供支持。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對電力項目選址選線工作予以支持,對于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政策法規要求的,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征求站址路徑意見時,應在收到書面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原則意見。(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旅體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統籌協調,高效推進電網建設。
9.加快推進電網設施建設。加快麗水“十四五”電網發展規劃落地,建成1座500千伏、5座220千伏、19座110千伏變電站,電網規劃投資112億元。積極開展“十五五”電網規劃研究,推進省內特高壓環網麗水段建設,推動麗水第三座500千伏變電站、松陽樟溪等5座220千伏變電站納入規劃,科學儲備20個以上110千伏變電站布點,打造高可靠城市配電網和簡潔智能農村配電網。加快補強各級電網設施和配套電網建設,促進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和電動汽車等多元化負荷靈活接入。到2027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變電容量288萬千伏安、輸電線路長度1140公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優化電力項目審批。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流程,推行電網項目前期專題“多審合一”,重大項目并行開展規劃選址論證、社會風險評估、核準評估等流程,報批申請材料內容符合要求的,在收到申請7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依法依規簡化土地劃撥、林地使用、施工許可、消防備案、竣工驗收、不動產權證等手續辦理。對電力線路需穿(跨)越鐵路、公路的,鐵路、公路管理機構和電力企業要加強協調聯動,協商明確穿(跨)越審批程序和有關標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落實電力項目用地政策。根據《浙江省電力條例》,架空電力線路走廊(包括桿、塔基礎)和地下電纜通道建設不實行土地征收,桿、塔基礎占用的土地,建設單位應當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110千伏及以上電網項目原則上采用架空線路建設,若需采用電纜下地建設模式,主張方應承擔與架空線路投資的差額部分。各縣(市、區)政府要主導電網項目政策處理工作,積極協調處理相關問題,工程建設推進情況納入政府督辦及考核清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綠色消費,提升獲得電力水平。
12.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有關意見,加快推進《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省委改革辦等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用電報裝便利化行動方案的通知》(浙能源〔2019〕21號)等文件精神落實落細,修訂細化電力接入工程分擔機制實施意見,開發應用電力接入工程分擔機制信息化平臺。簡化電力工程外線審批流程,實現審批事項一窗受理、線上流轉、聯合踏勘、聯合審批。統籌推進“不動產+供電”、水電氣訊聯合報裝、企業開辦與用電申請聯辦、工商變更等“政務+電力”聯辦業務落地。加強政府投資電力工程招投標合規管理,統籌將政府投資電力配套、管溝管線工程、居配工程等應招項目納入麗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力分中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委改革辦、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著力提升公共服務機構能效水平。積極推進“零碳”公共機構創建,推動重點用能企業全面應用碳效碼、能效碼,推進重點企業用能預算化管理,完善市域用能權交易機制。聚焦企業通用用能系統、關鍵工藝環節、重點耗能設備和余能利用潛力,推廣“供電+能效服務”。出臺節能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正向激勵引導節能降碳。開展綠色工廠建設、綠色產品認證、碳足跡核查、交易結算等服務,助力企業綠色低碳轉型。鼓勵發電戶和企業參加綠電、綠證交易,實現綠電價值最大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滾動修編“十四五”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支持充電場、站、中心合理落點。進一步規范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流程,研究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財政支持政策。全面落地實施“新建小區100%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充電計量表箱安裝到位率不低于35%”標準,因地制宜推進既有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改造,積極推進公路沿線和公共停車設施與充電設施一體化建設。加大農村配電網建設投入,全力服務新能源汽車下鄉。優化充電基礎設施報裝流程,合力解決油車占位問題,著力破解電動汽車“充電難”問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快電力數字化發展。強化數字賦能,支持打造能源互聯網企業,融合數字技術與能源技術,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開放共享的“能源支付寶”,為不同能源主體提供開放互聯、互利共贏的服務載體。用好能源大數據中心平臺,強化能源、經濟數據融合貫通,實時接入企業的經濟運行、水氣熱煤油等數據,打造“電力看經濟”“用能預算化管理”數據產品,提升能源大數據“價值創造”。(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大數據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進一步落實電力市場化改革有關工作要求,通過專題培訓、入企指導等形式,積極推動電力用戶市場化,提升市場化用戶簽約率和交易電量占比,持續降低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支持市場主體積極參與中長期和現貨等市場交易。加強電力市場主體信用履約和交易事中事后監管。保障符合條件的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電力建設市場競爭的權利。電力建設項目業主單位設置的準入、退出條件須符合相關規定,符合公平競爭原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聚力安全保供,服務經濟穩進提質。
17.強化電力設施安全管理。根據《浙江省電力條例》,市政工程建設、城市綠化、采礦等相關行政許可涉及電力設施的,應當征求同級電力管理部門意見。公安、自然資源、氣象、林業、綜合執法等部門和電網企業建立密集輸電通道保護聯合防控機制,將其納入所在地公共安全管理,保障電力通道清障等合法權益,督促屬地鄉鎮(街道)、村委會加強村民砍樹等管理。加強電力設施防外破管理,出臺聯合審批、過程監管、外破處罰等相關政策文件,對于違法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造成電力設施遭受外力破壞或者導致供電異常的,責任單位、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電力企業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市林業局、市綜合執法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優化電網運行方式。加快推進水電等傳統電源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開展水電資源統籌和調度管理,建立兼顧防汛、抗旱、電力保供的水電調度協商機制。加快推進水電等傳統電源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風光水儲智慧調度,挖掘匯聚源側50萬千瓦分鐘級調節資源。強化電網應急處置,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機制,按照保證重點、減少危害的原則,優先保障主電網安全,按年度供電事故限電序位表等預案依法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故影響范圍,及時恢復供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健全電力保供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政企協同、企業實施”電力保供機制,綜合運用“行政、市場、技術”三種手段,充分挖掘用戶側可調節負荷資源,統籌做好節約用電、移峰填谷、需求響應、有序用電工作措施,實現源網荷儲靈活互動。優化用電指標分配,科學、足額編制負荷管理方案,持續推進工業用戶“一鍵響應”負控建設,常態化實施公共機構、商業樓宇等空調負荷柔性調控能力建設,營造全社會節電氛圍,匯聚電力保供合力,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用電可靠穩定。(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電力保供工作專班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麗水市電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全市電網建設,加強電網建設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強化工程項目進度管控,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建立政企對接聯系機制,加強日常工作聯系,及時協商解決問題,形成政企聯動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有效推進電網發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及時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各方責任。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要履行屬地責任,做好電網項目政策處理工作,落實支持電力高質量發展各項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電網建設依法合規、安全可靠。充分發揮央企、市縣國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多元化市場主體在源網一體發展中的企業主體作用,進一步加強多方位合作,爭取電力保供穩價、源網項目建設等方面支持,強化企業社會責任。
(三)強化督查考核。市級有關部門將電網發展建設工作納入三個“一號工程”和“十項重大工程”相關考核內容。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大對電網發展建設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對故意阻撓電網建設,嚴重影響電網建設進度,破壞電力營商環境等行為,要嚴肅進行問責,確保全市電網建設順利推進,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電力保障。
本意見自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