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海灣新聞報》日報網站7月1日發表題為《讓可再生能源成為全球公共產品》的文章,作者是阿聯酋前基礎設施發展部部長阿卜杜拉·納伊米,文章編譯如下:
溫室氣體濃度、海平面上升幅度、海洋熱量和海洋酸度等四大關鍵氣候變化指標在2021年創下紀錄。這是又一個明確跡象,顯示人類活動正在陸地、海洋和大氣層導致大規模變化,產生激烈持久的影響。
應對這場危機的關鍵是不再依賴化石燃料產生的能源,因為化石燃料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說:“好消息是,救生索就在我們面前。”他強調,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如今已經存在,而且大多數時候比煤炭和其他化石燃料便宜。我們現在迫切需要大規模地迅速使用這些能源。
要讓可再生能源技術成為人人可用而不僅是富人受益的全球公共產品,就必須消除知識共享和技術轉讓的障礙,包括知識產權壁壘。
電池儲能系統等關鍵技術使太陽能和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眾、社區和企業需要用電時得以儲存和釋放。國際可再生能源署說,這些技術具有迅速吸收、存儲、回注的獨特能力,因此有助于增強能源系統的靈活性。
此外,電池存儲技術如果與可再生發電機配合使用,還可以為孤立的電網和偏遠的社區提供可靠廉價的電力。
可再生能源組件和原材料的充足供應至關重要。從生產風力渦輪機和電網乃至電動汽車所需的礦物等各種關鍵零部件和材料將是關鍵。
要在全球范圍內擴大制造業產能并使之多樣化需要大規模的國際協調。此外,還需要加大投資以確保公平轉型,包括人員技能培訓以及研究和創新,還有提供激勵,通過保護生態系統和文化的可持續措施建設供應鏈。
雖然全球合作與協調至關重要,但國內政策框架也急需改革,以精簡并快速推進可再生能源項目,促進私營部門投資。
可再生能源轉型的技術、能力和資金都已經存在,但需要有相應政策和程序來降低市場風險以促成并激勵投資——包括通過簡化規劃、許可和監管程序,以及防止瓶頸和繁文縟節。這可能包括劃撥空間,在特殊的可再生能源區開展大規模建設。
國家自主貢獻,即各國為減排和適應氣候變化制定的氣候行動計劃,必須設定與1.5℃一致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到2030年,全球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必須從目前的29%增加到60%。
各國政府明確有力的政策、透明的流程、公眾支持以及現代能源傳輸系統的可獲得性是加快風能和太陽能技術應用的關鍵。
到2030年,每年至少需要4萬億美元的可再生能源投資——包括對技術和基礎設施的投資——才能使我們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
用聯合國秘書長的話說:“可再生能源是真正實現能源安全、穩定電力價格和可持續就業機會的唯一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