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光伏的發展正從山東省的“孤軍奮戰”迎來更多的空間與“盟友”。
作為海上光伏探索的“先行者”,2022年5月,山東啟動了“十四五”第一批海上光伏招標,總規模11.25GW,拉開了海上光伏規模化發展的新征程。
時隔一年,2023年5月,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發布《江蘇省海上光伏開發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7年)》明確,重點開展43個固定樁基式海上光伏項目場址建設工作,用海面積約134.6平方公里,裝機容量1265萬千瓦;到2025年全省海上光伏累計并網規模力爭達到500萬千瓦左右;到2027年,建成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全省海上光伏累計并網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左右,南通、連云港、鹽城是江蘇實施海上光伏的重要區域。
筆者了解到,江蘇首批海上光伏招標即將啟動,初步競配方案已經明確,準備參與其中的業主正在進行競標材料的相關準備工作。
除了公開進行招標的山東、江蘇之外,筆者了解到,天津在2022年批復了三個海上光伏項目,單體規模約為600MW,參與企業分別為中石化新星、中海油、國家能源集團、天津龍源、國電電力、諾斯曼等企業,目前這三個項目已經啟動相關的招標推進;遼寧近兩年的光伏電站規劃中明確,灘涂、水面已經成為其中的重要應用模式;此外,河北省在2022年也批復了一批海上光伏項目,但由于成本等原因,項目開展進度較慢。
今年5月啟動的福建2023年度光伏電站開發建設方案項目申報通知明確,項目申報范圍為漁光互補、海上光伏、灘涂光伏三類,并給三類項目明確了相關的范圍與定義。
其中,海上光伏電站項目是指在不改變海域原始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優先利用存量圍填海、廢棄鹽田和電廠溫排水區等已開發建設海域,以提高海洋空間利用效率為目的建設的固定樁基式或漂浮式光伏發電項目;灘涂光伏電站項目是指在不改變區域原始生態功能的前提下,結合沿海灘涂修復治理和保護措施,利用擬修復治理灘涂的上部空間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
實際上,隨著《重磅!光伏用地新標準來了!三部委發文明確農、林、草使用規則》與《水利部: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光伏、風電項目,水面光伏影響巨大!》出臺之后,中東部省份的光伏電站的開發困境逐步凸顯,部分省份可用于建設光伏電站的荒山荒地資源正使用殆盡。走向近海、開發海域資源,正成為光伏電站,尤其是東部省份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重要措施
用地政策的收緊,是光伏走向海上應用的必然驅動力。在中國光伏行業協會2022年發展回顧與2023年形勢展望研討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熊敏峰在會議致辭中指出,土地是行業發展必不可少的支撐要素。國家能源局將會同自然資源部等部門研究推動出臺光伏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政策,為行業發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今年,自然資源部就《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推進海域立體設權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指出,在不影響國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災減災等前提下,鼓勵對海上光伏、海上風電、跨海橋梁、養殖、溫(冷)排水、浴場、游樂場、海底電纜管道、海底隧道、海底場館等用海進行立體設權,進一步為光伏電站用海提供了政策指引。
圖片圖:正泰新能源溫州泰瀚550MW漁光互補項目
筆者梳理發現,除了已經定標的山東11.25GW海上光伏項目之外,仍有將近7GW的近海光伏電站處于待建或者在建中,其中涉及灘涂、近海、海上、潮間帶等應用場景。加上即將啟動招標的江蘇海上光伏項目,規劃在建的海光規模將超過20GW。
目前,近海光伏項目大多集中在山東、浙江、天津、福建等地,這些地區多已經下發相關的指導政策來推動海上光伏的發展,包括具體的項目招標、用海確權等。從參與的業主來看,以五大六小的新能源投資梯隊為主,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中廣核、中核等持有核電資產的發電企業正規劃利用核電廠溫排水域開發投資海上光伏電站項目。
另外,筆者在梳理各省招標情況時發現,廣西相關部門也曾在2021年啟動了海上光伏、風電對于水域環境以及漁業養殖的調研分析招標,這也意味著各沿海省份正逐步啟動探索近海光伏電站的規劃推進。
但是,在當前,相比于灘涂、鹽場、采煤塌陷水塘等場景,海上光伏的發展仍處于初期的探索階段。中國光伏電站開發場景中,固定式海上光伏主要以水面、灘涂和近岸為主,漂浮式光伏主要以湖面及水庫光伏為主。目前山東啟動的首批海光項目中,仍以樁基式為主。
相比之下,漂浮式光伏電站無法直接復制內陸水域漂浮項目的方案設計,有行業人士指出,海域條件不同,風浪條件、陣列設計、錨固方案、消浪設施的選擇都要根據實地情況確定。同時,在海上光伏項目推動的同時,也需要海上工程不斷進行創新,以適應光伏電站的建設特點。
除了尚無成熟的應用經驗之外,海上光伏的開發建設還需涉及電力電子裝備、材料學、力學、海洋工程、化學、生物學等多個專業,廣東永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孫韻琳在此前接受采訪時指出,海上光伏電站的設計已經超出了傳統電力設計院的專業范疇,需要和海洋工程的相關單位合作,共同推動海上光伏建設和相關標準建立。
此外,大部分純海上光伏電站項目的推進大多受成本高昂的限制,尤其是漂浮式項目模式,大多難以達到企業平價的要求。此外,部分地區對海光項目要求的儲能配比較高,也給投資帶來了巨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