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月28日,巴西財政部長費爾南多·哈達德與礦產與能源部部長亞歷山大·西爾維拉聯合向媒體介紹了巴西政府在當天頒布的為期120天燃油稅臨時措施。
根據這些措施,巴西政府將部分恢復對汽油和乙醇燃料的征稅,從今年3月1日起到6月底,在巴西出售的每升汽油和每升乙醇燃料將分別被征收0.47雷亞爾(1雷亞爾約合1.33元人民幣)和0.02雷亞爾的稅項。
哈達德介紹,政府還決定針對巴西的原油出口征收9.2%的稅收,以鼓勵本國公司在巴西境內進行石油煉化活動。
據悉,這些臨時措施在6月底到期之后,巴西國會將決定是否將臨時措施變為正式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