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能源署(DEA)和加州能源委員會(CEC)深化了早在2017年達成的海上風電和能源效率方面的合作。新合作現在包括丹麥能源署協助加州當局優化海上風電的立法框架,同時包括Power-to-X。
該伙伴關系在立法框架方面的主要目標是使流程易于管理并降低投資者的風險。這對加州海上風電項目的發展至關重要,由于太平洋海上風電開發區域深度較大,因此這些項目將使用浮式風電技術。
這項合作根據已延長的機構間協議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還包括分享推進海上風電所需基礎設施的經驗,涉及電網發展和必要的港口基礎設施。
對于丹麥而言,此次合作為進一步了解浮式風電提供了機會,這項關鍵技術將被安裝在加利福尼亞附近水域以利用風力資源,同時也為在海上風電、Power-to-X和能源效率方面具有專業知識的丹麥公司提供了進入市場的可能性。
根據DEA的數據,美國是丹麥最大的出口市場,在能源技術出口方面是第三大市場。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之一,美國制定了宏大的氣候目標,并計劃通過可再生能源和清潔燃料項目來實現。在聯邦和州一級的目標能力中,大部分包括部署大規模的海上風電項目。
美國的目標是到2030年安裝30吉瓦的海上風電容量,到2035年安裝15吉瓦的浮式風電容量。
根據丹麥能源署的說法,丹麥自2017年以來一直與美國(州)當局合作,將丹麥在海上風電和能源效率方面的監管經驗引入該國計劃的綠色轉型中,使其更加靈活并幫助加速轉型。
此外,這也將有助于推動新興海上風電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有利于出口丹麥的能源技術,有助于減少二氧化碳,據DEA稱,除了加州,該機構還與弗吉尼亞州、新澤西州和紐約州進行合作。
據悉,加利福尼亞州是美國首個進行浮式風電租賃銷售的州,為5個租賃區授予了共計8.1吉瓦的浮式風電容量。
去年夏天,加州能源委員會將該州的海上風電規劃目標從最初設定的3吉瓦提高到2030年的2-5吉瓦W,目標是到2045年安裝25吉瓦的海上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