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1620萬噸。
1月13日,商務部網站發布的《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申領條件、分配原則及相關程序》顯示,2023年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1620萬噸。
2023年燃料油進口允許量實行“先來先領”的分配方式。符合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申領條件的企業根據實際進口需求申領燃料油進口允許量,其可申領的起始數量根據2022年燃料油進口允許量完成情況、許可證核銷率設定。在起始申領數量內企業可分次申領燃料油自動進口許可證。企業報關進口或將未使用完畢的自動進口許可證退回后,可在不超過起始數量的范圍內再次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直至燃料油進口允許量總量申領完畢。
2023年起始進口允許量
(一)2022年燃料油許可證核銷率80%且起始允許量完成率80%以上的企業,2023年起始進口允許量上調10萬噸;
(二)2022年燃料油許可證核銷率50%-79%且起始允許量完成率50%以上的企業,2023年起始進口允許量上調5萬噸;
(三)2022年燃料油許可證核銷率25%以下的企業,2023年扣減50%的起始進口允許量;
(四)符合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申領條件的新企業,2023年起始進口允許量為5萬噸;
(五)2023年燃料油起始允許量最高不超過30萬噸,最低不低于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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