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北方地區正陸續進入取暖季。在國際能源供應整體緊張、價格高位運行,以及國內工業用電量不斷增加、煤炭價格偏強運行等情況下,今冬明春我國能源電力保供工作將面臨較大壓力。有關部門正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冬能源電力保供,堅決防止“拉閘限電”,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的用能用電需求。
煤炭是我國能源安全的“壓艙石”。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積極應對當前能源供應的突出矛盾,充分發揮煤炭兜底保障作用,確保迎峰度冬用電安全。針對今冬明春電力、煤炭供求壓力依然較大的情況,要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推動具備增產潛力的煤礦盡快釋放產能,千方百計維護煤炭價格穩定,主要產煤省和重點煤企要落實增產增供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保障煤炭運輸,確保生產的煤炭及時運到需要的地方。針對困難煤電企業進行積極幫扶,引導鼓勵金融機構保障煤電企業購煤等合理融資需求,多措并舉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
天然氣是迎峰度冬中的重點能源之一。天然氣供應具有一定的季節規律。總的來說,天然氣的需求隨供熱市場波動,夏天減少,冬天增加,迎峰度冬中供需矛盾突出。2018年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以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儲氣規模快速提升,3年多的時間實現了翻番。目前,我國地下儲氣庫注氣進度執行良好,可以確保實現應儲盡儲、滿庫運行。天然氣產業鏈各主體應強化底線思維,繼續加大勘探開發力度,加強資源組織,推進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切實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
快速壯大的新能源已成為能源保供中不可忽視的新力量。應進一步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中的作用,推動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成并網,加快配套儲能調峰設施建設,確保同步建成投產。要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要素保障,推動解決新能源開發建設面臨的用地用海問題,對符合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的風電光伏和抽水蓄能項目,力爭能納盡納。著力推動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政策落地,持續做好可再生能源發展長期政策供給。加強新能源消納利用研究和新能源發電預測預警,加大區域可再生能源協同規劃、協同開發和聯合調度,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中的作用。
中央企業是能源保供中的“頂梁柱”。能源央企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能源電力保供的極端重要性,全力增產保供。相關企業要推動具備增產潛力的煤礦盡快釋放產能,帶頭執行中長協價格,要全力保障機組能開盡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多發滿發,要強化大范圍資源配置和全網統一調度,增強消納新能源和安全運行能力。石油石化和管網企業要增產增儲,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增強油氣管網運行效率,多元開展國際油氣合作,不斷提升保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