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水電站大壩工程隱患治理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能發安全規〔2022〕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大壩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加強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范水電站大壩工程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我局對《水電站大壩除險加固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10〕30號)進行了修訂,形成《水電站大壩工程隱患治理監督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能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