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發展改革委對港口煤炭企業開展專項調查,在了解煤炭銷售、價格情況的同時,提醒督促煤企合規經營,確保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從發改委近期動作來看,保供穩價越來越靠前發力,防患于未然,在實際問題產生前加以預警,強力支撐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先后發文明確國產動力煤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和煤炭領域經營者哄抬價格行為表現形式,目的就是點明調控監管目標,給相關經營者劃定確切邊界,防止出現去年四季度發生的煤炭價格短期內大幅飆升,從而影響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損害經濟平穩運行等情況。
煤炭價格合理區間規定了監管出手的價格上下限,“上限保電、下限保煤”,在兩邊臨界值內,燃煤發電企業能充分傳導燃料成本,保障正常發電運行,煤炭企業也能維持穩定生產。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有形的手”才會干預調控。這樣做的好處在于,行業經營有規可循,保障市場有效,政府也能更有為。
事實上,在此次專項調查中,根據多地發改委調查結果反饋,目前相關交易價格仍是較為合理價格。只不過短期內環渤海港口下水煤現貨交易價格上漲較快引起監管警覺,監管靠前發力,警醒相關企業合規經營。
此外,在具體的保供穩價過程中,煤炭中長期合同始終發揮著重要的“壓艙石”作用。煤炭供需雙方簽訂合同,事前約定煤炭資源、期限、數量、價格機制、運力配置等關鍵要件,形成產運需三方的長效合作機制,在穩定市場預期、有效平抑煤炭價格大幅波動的同時,還有利于避免市場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
這一制度自2017年起設立執行,簽約、履約率逐年穩步上升,但確保中長期合同多簽、實簽,以及已簽合同切實執行到位仍是監管的重點內容。因此,此次專項調查中,發改委重點提醒內容包括“嚴格執行已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價格”“嚴禁以‘陰陽合同’等方式額外加價”。
煤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初級產品,我國能源消費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在未來一段時期內不會改變。煤價穩,則電價穩、企業用能成本穩,而后經濟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