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軌制”是社會轉型時期的特殊產物,為計劃經濟平穩走向市場經濟提供了漸進式路徑。但“雙軌”并行,意味著制度的內在沖突始終存在,何時轉軌、如何轉軌,是轉型社會終須面對的一大重要命題。
在經濟社會發展中,電力行業因其國民基礎保障性戰略地位和經濟調控作用,一直以來“計劃管制”色彩濃重。自我國2015年出臺中發9號文,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拉開大幕以來,計劃與市場“雙軌制”引發的問題不斷爆發,2020年電力現貨市場產生巨額“不平衡資金”深刻暴露出電力“雙軌制”的結構性矛盾。近兩年來,在能源危機、電力保供的倒逼下,市場化改革頻頻提速,電力市場建設任務更加急迫。隨著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的發布,電力行業向市場轉軌的訴求正在加大。
破冰“雙軌制”是電力市場化改革中的硬骨頭。當前,首批電力現貨市場紛紛進入長周期結算試運行,第二批、第三批現貨市場的建設亦提上日程,但“雙軌”之痛仍然難以觸碰。而此前暫停一年的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卻帶著全新的市場規則,開啟了破冰“雙軌”之路。
在首批8個電力現貨試點中,蒙西既不是起跑最快的,也不是基礎條件最好的。內蒙古受地理位置制約,區域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仍需優化升級、電價承受能力較弱,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存在較多不利因素。但眼下的困境并沒有阻擋蒙西突破桎梏的決心,今年6月,蒙西電力現貨市場開啟新一輪結算試運行,國內首個“單軌制”電力現貨市場究竟如何運行,頗受業內關注。
發用電全面入市
作為全國首批電力現貨的試點地區,蒙西具有深厚的市場底蘊。早在2010年,內蒙古電力就開啟了全國第一個電力多邊市場,電力用戶具備多年的中長期交易經驗,以及較高的市場意識和對價格變化的敏感度。2019年,蒙西電力現貨試點連續開展模擬試運行和結算試運行,但從中長期時代邁入現貨時代,蒙西的探路比想象中要艱難。
一方面,從中長期交易過渡到現貨交易,現貨市場出清結果將真實地作用于電力系統運行,而此前在中長期交易里被忽視的電力平衡責任在現貨市場中顯性化、經濟化。尤其是蒙西新能源規模大,調節成本高,維護電力平衡產生的經濟責任需要明確的市場主體來承擔;另一方面,最初蒙西現貨市場的市場模式并不適合其電網特性和能源結構,蒙西電網東西狹長,區域跨度大,結構相對松散,負荷分布不均,網絡阻塞嚴重,當時采取的全網統一價難以反映電能的空間價值,不利于激勵負荷中心電源投資增長。
而彼時其他電力現貨試點在進入連續結算試運行后也逐漸暴露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平衡資金”是各現貨試點的共性問題,甚至因此逼停了多個現貨市場,引起了業內巨大震動。
在國外電力市場中,“不平衡資金”的類別有很多,但在我國,產生“不平衡資金”的主要矛頭直指市場與計劃并行的電力“雙軌制”運行。蒙西在暫停現貨市場的一年中,重新開展市場規則設計,而此次設計的首要任務便是突圍“雙軌制”,目標直奔“單軌制”市場。從“雙軌”轉向“單軌”,意味著過去享受優發優購、長期處于“計劃”保護下的發用主體將面臨真實的市場考驗,而各類市場主體能否經受住考驗,也決定著市場本身能否走得穩、走得遠。
內蒙古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調度二部副部長李洪波表示,市場培育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也是一個長期過程,“雙軌”轉“單軌”,并不意味著將發用雙方向市場一推了之。市場主體是電力行業的力量載體,也是支撐國民經濟的社會生產力,如何通過合理的機制設計保障市場主體平穩適應市場競爭,是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健康前行和長遠發展的重要前提。
蒙西的電源結構并不復雜,高成本機組數量少,在電源“陣容”中最受關注的莫過于占據裝機近一半的新能源機組如何進入電力市場。新能源優先發電已轉化為政府授權的中長期合同,但新能源出力不穩定,波動性大,在中長期合約中難以保證實際發電曲線與保量保價的電力曲線一致。為了適應新能源發電特性,助力其平穩進入市場,蒙西優化中長期市場交易機制,交易周期由10天縮短至5天,為新能源發電提供靈活調整中長期持倉的機會;同時,蒙西電力現貨的市場規則允許新能源企業在評估實際發電曲線與保障性收購電量曲線存在較大偏差時,主動放棄中長期保價保量,以自主參與市場交易的方式形成合約曲線;為降低新能源場站的超短期預測偏差,提出了適用于實時市場出清的高精度主站預測方法。通過多種機制保護新能源利益,提升新能源參與市場的積極性,增強其市場信心。
目前,蒙西現貨市場中市場化機組容量6363萬千瓦,占公用機組的91.3%,還有93萬千瓦扶貧及分布式新能源、74萬千瓦水電、120萬千瓦抽蓄和39萬千瓦燃氣機組尚未進入現貨市場。有聲音質疑,既然仍然存在優先發電的機組,是否能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單軌制”市場?
李洪波告訴記者,未入市的電源類型看似不少,但總容量很小,這部分發電量主要用于市場外結算網損,市場內的發用兩側結算電量仍是平衡的。分布式新能源的業主多為自然人,享受國家扶貧政策;燃氣機組的主要功能是高峰保供,水電是一座按水調電的小電站,其運行更多服從于黃河水利委員會對黃河流量調節的要求,目前來看響應電力市場信號的能力不強。“我們正在對以上機組開展模擬測算,分析其進入市場后的盈虧情況。市場里的每一個成員都是行業的有生力量,需要獲得合理的利潤才能發展下去。如果具備相應的條件,后續也會考慮陸續將其納入市場中。”李洪波說。
在用戶側,蒙西推動全部用戶側主體以不報量不報價的方式參與現貨市場結算,其中代理購電用戶需與市場化用戶一樣無差別參與現貨結算并承擔偏差責任,居民及農業用戶產生的偏差損益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共享;外送電部分則視作關口處的負荷,同等參與蒙西電力現貨市場的結算。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用戶側“不報量不報價”不等于沒有參與現貨市場,用戶參加現貨市場核心的標志,在于用戶相對于其中長期購電形成的偏差——無論是曲線偏差還是總量偏差——按照現貨價格進行結算。蒙西現貨市場結算規則清晰地顯示各類市場主體的經濟責任,將促使各類用戶申報曲線更加準確。
用戶全面入市還面臨著技術性難題。隨著現貨市場的開啟,電能量在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價格,需要用戶的計量表具有分時計量功能,除了少數大工業用戶,廣大中小用戶和居民等并不具備分時計量的表計條件。但大范圍改造計量設備投入巨大,會推高全社會用電成本。對于這一問題,歐洲電力市場的實踐經驗值得借鑒。如英國電力市場采用簡化方法,模擬未安裝智能電表用戶的負荷曲線,從而實現電力市場交易的電量的準確計量和結算。
蒙西采取類似的做法,分析自身實際計量條件,通過確定各類用戶月度典型曲線,使用全網負荷曲線反向推導擬合居民農業用戶用電曲線。“從當前的結果來看,這種辦法是有效可行的,誤差并不大,廣大用戶也能夠接受,從而以較低成本解決了不具備電量分時計量條件用戶直接參與市場的問題。”李洪波說。
解題“平衡責任賬”
2020年7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連續試結算相關工作的通知》,針對“不平衡資金”的處理,《通知》要求“獨立記賬、分類疏導不平衡資金,并事先約定每類款項的處理方式,防止不平衡資金池形成新的‘交叉補貼’。”
“獨立記賬,分類疏導”也是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厘清平衡責任的核心思路。國網能源研究院馬莉等在《雙軌制下電力市場建設的有關思考》一文中指出,“獨立記賬,分類疏導”,即明確各項不平衡資金的定義、計算方法、分攤和傳導方式,以及市場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每項不平衡資金獨立記賬,及時分攤、傳導和結算,不設置資金池或不平衡賬戶,不得相互調劑。
蒙西推動市場化電源和用戶側全電量參與現貨出清,引導所有電量按照相同的市場規則進行結算,各類發用主體均需要按照事先預計好的發用電曲線來承擔經濟責任,形成真實的市場出清結果和明確的平衡責任賬目。“獨立記賬,分類疏導”的做法使產生的每一項矛盾獨立地暴露出來,從而為各個擊破、逐步解決問題提供了可能性。“在‘雙軌制’模式下,電力的平衡責任是一筆糊涂賬,想解決問題卻很難找到問題之所在。通過‘獨立記賬,分類疏導’的方式,經濟責任一目了然,哪一筆是外送電產生的損益,哪一筆是居民農業產生的損益,每一筆費用都有明確的指向。如果不解決‘雙軌制’問題,不把賬算清楚,產生的‘不平衡資金’如何分攤和疏導就缺少依據,很難讓人信服。”李洪波說。
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價格形成過程公開透明,出清環節真實反映市場價格,事后在結算環節對新能源和用戶等設置了風險防范措施,即當新能源、用戶側月度電能量結算均價超過或低于中長期合約均價一定范圍時,進行相應電費的補償和回收。
“如果把風險防范機制放在出清環節,整個市場都看不到真實的價格信號,未來干預機制退坡就很難。在出清環節公布真實的市場價格,能夠引導市場成員對市場風險形成正確的判斷,從而更好地調整其市場競爭的策略,當市場主體風險控制能力逐步成熟以后,風險防范機制會逐漸退坡。”李洪波說。
“這相當于市場做了一次分配,政府在市場結算的時候做了二次分配,但把二次分配以明確的機制寫入市場規則中,這就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在市場發展初期,市場成員的經驗和認識不足,這種干預是必要的,當前蒙西現貨市場設置的結算干預機制是一條警戒線,是對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的風險警示。”某業內人士這樣評價。
改革仍然在路上
蒙西電力現貨市場新規在設計上頗有亮點,比如高于多數現貨試點的價格上限、“實時市場全量結算+中長期交易差價結算”的結算模式,以及“日前預出清+實時出清”的市場組織方式。
在中長期時代,電力用戶對于電價“漲與跌”的認知度十分有限,甚至簡單將市場改革等同于“降電價”。但蒙西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進一步拉開峰谷價差,充分體現出“能漲能跌”的價格信號,相對于當前多數現貨市場普遍以1.5元/千瓦時作為價格上限,蒙西現貨以內蒙古單位用電量GDP產出——5.18元/千瓦時為現貨上限價格,即以“失負荷價值”設置價格限值。在近期的市場運行中,6月全網最高出清價格達1.71元/千瓦時,高峰時段平均出清電價0.567元/千瓦時;7月最高出清價格為1.54元/千瓦時,高峰時段平均出清電價0.591元/千瓦時。可以看出,近期處于夏季小風期,蒙西現貨市場價格較高,可有效激勵機組頂峰發電,未來進入冬季大風期,現貨價格可能隨之下降。
從交易模式來看,蒙西市場設計采用“實時市場全量結算+中長期交易差價結算”的方式,這種方式與其他現貨試點地區普遍采用的中長期交易全量結算+現貨差量結算的方式差別很大。在電力市場中,無論是發電曲線還是用電負荷,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存在不同程度的誤差,因此,需要針對不同市場主體制定相應的偏差電量結算機制,以確保市場主體承擔相應的平衡責任。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代電力研究院院長張粒子告訴記者,在電力市場機制下,實時市場交易的各時段電量應該按照實時市場價格結算;如果有日前市場出清,日前市場交易的各時段電量應按照日前市場價格結算;中長期差價合同應該按照合同價格與現貨市場價格的差價結算。現貨市場是物理交易市場,要進行實物交割,即按照各時段中標電量發電、用電和進行電費結算;中長期差價合同是財務合同,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現金交割,即按照合同約定的各時段交易電量、合同價格與相應時段現貨市場價格的差價進行現金結算;也就是說,現貨市場結算與中長期差價合同結算沒有關系,中長期差價合同結算也只是借用現貨市場價格作參考來計算差價。各電源在每個時段的實際發電量與其現貨市場中標電量的偏差稱為不平衡電量,應該按照不平衡電量結算規則進行結算。這些結算關系和電力調度關系在邏輯上不亂,“不平衡資金”的來歷才會清清楚楚,同時也能促進市場主體理性地制定交易策略和進行各種電力交易。
“中長期交易既可以場內交易,也可以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可以在雙邊合同中約定更加靈活的交易價格,比如針對一次能源成本變動做出價格調整以分擔風險和分享收益,雙邊差價合同也可以是兜底合同、不約定交易曲線,等等。也就是說,雙邊合同并非全部都是在電力交易中心進行集中交易的標準合同,先進行中長期合同結算,再以中長期合同交易曲線與實際發電、用電曲線的偏差進行現貨結算,結算不平衡的責任便難以厘清,因而也會造成市場不公平問題,影響市場效率。”張粒子說。
張粒子認為,目前,電力中長期合同的條款較為簡單,大多只約定了量和價,缺少成本傳導的靈活定價方式,在當前煤價處于高位且仍有上漲趨勢的情況下,這樣的中長期合同簽約對于發電企業是不利的,沒有行政干預難以成交,因此更應鼓勵場外雙邊交易,讓發用主體雙方根據成本變動靈活約定合同條款。“交易中心標準化的中長期交易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時場外的雙邊交易也非常必要。場內交易的價格是雙邊談判的基礎,場外交易可以約定非標準電力交易曲線,而且可以更加有效地對成本變動進行疏導。中長期場內和場外多種交易和定價方式并存,同時,現貨市場結算與中長期合同結算解耦,在這樣的前提下,才能實現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中長期交易與現貨交易對沖風險的功能。蒙西電力市場采取實時市場全量結算+中長期交易差價結算的交易規則,更加符合電力市場設計的一般規律。”張粒子說。
從市場組織方式來看,蒙西現貨市場有別于目前大部分現貨試點地區采取“日前出清+實時出清”的方式,而是選擇“日前預出清+實時出清”的方式。日前預出清僅作為日前調度運行計劃,不做財務結算。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日前市場是一把雙刃劍,既是一種市場避險手段,也是一種金融投機工具。在市場發展并不成熟、市場主體風險意識不強的情況下,設置日前市場不僅不能發揮避險作用,反而更多地顯示出不利的一面。目前,我國一些現貨試點中日前市場價格和實時價格差別較大,而用戶側不報量不報價,只是作為價格的接受者參與市場,在實時市場之前增加日前市場,容易給投機者以套利機會,增加用戶風險。
“建設電力市場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電力行業的生產、分配的效率,服務于國民經濟發展,如果在市場起步階段過多地在市場規則中出現投機套利的空間,很難有效保障市場主體的利益,也不利于電力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李洪波表示。
作為電力市場化改革過渡階段的特色“單軌制”市場,蒙西現貨市場或許距離完全意義上的“單軌制”仍有距離,但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蒙西現貨市場的再次出發不失為一份打破僵局的實踐樣本,為突圍“雙軌制”提供了可能性。風物長宜放眼量,改革探路艱難曲折,但每一次小小的邁步都在逐漸接近市場化的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