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的交通運輸部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陳萬見表示,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建設用地、電網改造、投資運營模式等多個環節,需要統籌各方力量和資源,同向發力,協同推進。
陳萬見表示,在起草《行動方案》過程中,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認真研究各部門在鼓勵電動汽車發展、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等方面出臺的保障政策,在充分利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公路實際情況,從用好財政支持政策、優化建設實施程序、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和規范充電服務收費等四個方面,提出了相關的配套政策。
一是用好財政支持政策。《行動方案》提出,要按照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給予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支持,并探索建立與服務質量掛鉤的運營補貼標準,加強大功率充電等示范類設施的補貼力度。
二是優化建設實施程序。《行動方案》明確,充電設施作為服務區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所需用地納入公路用地范圍。針對早期建設的公路服務區可能存在的用地緊張的問題,《行動方案》要求,要做好新增充電設施布局、布線與公路場地、設施的銜接,優化行車路線和停車場布局設計,完善施工方案,提高使用效益;確需新增用地的,與地方政府商議參照公路主體工程用地政策予以支持,簡化辦理程序。
三是加強配套電網建設。明確電網企業要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充電保障能力,滿足充電設施建設需求。對部分電網暫未延伸到位、不具備大容量供電條件的偏遠服務區,優先采用分布式電源等方式就近供電。
四是規范充電服務收費。《行動方案》提出,鼓勵充電運營商兼顧投資運營主體合理收益與用戶使用經濟性,在市場培育期實施服務費優惠,確保充電服務費合理、規范收取。同時,鼓勵地方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對充電基礎設施場地租金實行階段性減免,為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條件。
陳萬見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指導省級交通運輸、能源主管部門和省級電網公司,加強組織協調,充分利用好各項配套政策,共同推動完善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