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沐光行動”推出并實施之后,“馭風計劃”擺上了國家能源局的日程。
日前,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公開表示,目前正在組織編制“千鄉萬村馭風計劃”方案,爭取盡快推動實施。
此外,張家口市近日發布了《關于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將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
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意味著風電項目實施更容易,尤其對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推進極為有利。
利好政策頻出,眾多人士看好“風電下鄉”行情。同時,也有不少業內人士將“馭風計劃”與去年實施的“千鄉萬村沐光行動”進行對比,同樣是分布式新能源,同樣是面對農村市場,同樣是以縣為單位。而如今,被看好的“沐光行動”因“整縣推進”政策而陷入窘境,由此也引發了一些人的擔心,“馭風計劃”會重蹈其覆轍嗎?“風電下鄉”該如何推進?
“馭風計劃”的前世今生
事實上,分散式風電不是新概念,“馭風計劃”也并非首次提出。
分散式風電是相對于集中式風電而言,具體指位于用電負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規模遠距離輸送電力為目的,所產生的電力就近接入電網,并在當地消納的風電項目。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分散式風電的概念就被提了出來;2010年,相關部門便開始進行研究。同一年,華能新能源還在陜西狼爾溝落地了一個分散式風電項目。
2011年,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對分散式風電開發的主要思路與邊界條件作了相應的安排和部署,這是在國家層面首次出臺的相關規劃。
相比集中式風電,分散式風電單體規模小、建設周期短、開發方式靈活,而且不受特高壓輸電線路制約,可以就近滿足能源需求及負荷響應,基本不存在消納問題。因此,當時有業內人士預測,分散式風電將迎來大爆發。
然而十余年過去了,分散式風電的發展依然不溫不火。據王大鵬介紹,截至2021年底,分散式風電裝機僅約1000萬千瓦,在風電裝機中的占比很低。
進入“十四五”后,分散式風電再次被重視起來。按照國家規劃,海上風電和“三北”地區風電主要采用集中式開發模式,東中南部地區風電主要采用分布式開發模式,廣大農村地區則要成為分散式風電開發的主陣地。
2021年9月,在第四屆風能開發企業領導人座談會上,王大鵬表示,要在中東南地區重點推進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在廣大農村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計劃”。這是“馭風計劃”首次進入公眾視野。
今年2月,國家能源局在《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意見稿)》中提出: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分散式風電建設;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啟動“馭風計劃”和“沐光行動”。
6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發布,再次明確實施“馭風計劃”,并以縣域為單元大力推動鄉村風電建設,推動100個左右的縣、10000個左右的行政村鄉村風電開發。
有業內人士稱,“馭風計劃”不僅能夠促進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還具備一定的產業溢出效應,能夠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增加農村就業,助力鄉村振興。
無論是助力碳達峰碳中和,還是助力鄉村振興,“馭風計劃”無疑都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政策。在一些地方,當地政府已提前“搶跑”,推出了相關的政策來支持發展農村風電。
例如,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印發了《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進新能源鄉村振興工程工作方案》。該文件提出,2022年在吉林省約3000個行政村開展新能源鄉村振興工程,每個行政村建設100千瓦風電項目或200千瓦光伏發電項目,2024年度實現省內全面覆蓋。
這是全國首個省級“新能源+鄉村振興”方案,無疑對風電下鄉”的開展與實施起到了推動作用。
政策利好背后的隱憂
分散式風電歷經十余發展,為何仍不溫不火?
“審批流程繁瑣、地區規劃滯后、用地受限、并網難,十年前,就是這些因素制約了分散式風電的發展,如今,這些制約因素中的絕大部分依然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說。
除了上述疑問,讓業內人士更擔心的是,“馭風計劃”會不會重蹈“沐光行動”中“整縣推進”的覆轍。
去年2月,國家能源局就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向各省以及部分投資商征求了意見,并明確要求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建設,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啟動“沐光行動”。
6月,為了在全國范圍內快速推進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國家能源局又發布了“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新政。當年,全國共有25省676個縣(市、區)上報了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申請,各地對此項政策之熱情由此可見。
而后,為了讓“整縣推進”政策順利落地,國家能源局還提出了“五不”原則,即自愿不強制、試點不審批、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與工作不暫停。
然而政策初衷雖好,卻在后來執行的過程中走了樣。很多地方政府表面上遵循“五不”原則,實際上卻是趁“整縣推進”的機會,把屋頂資源當籌碼,打包“賣”給能源央國企,從而換取其他資源。
一直以來,分布式光伏行業的主要開發力量都是民營光伏企業,但在“整縣推進”背景下,雖然民營光伏企業非常渴望參與到這一利國利民的工程中,現實卻是有心無力,被很多地方政府排除在外,根本沒有屋頂資源供其開發。
另一方面,一些央國企雖然把資源拿下來了,但由于開發經驗不足,遲遲無法將項目落地,致使“整縣推進”極為緩慢。即便后續項目能夠落地,但因經驗不足,電站的運維也將是一大問題。
作為一項利國利民的政策,“沐光行動”本該有大作為,如今卻落得政府、央國企,民營企業三方都“尷尬”的窘境,著實值得人們深思。
“馭風計劃”和“沐光行動”同樣都計劃以縣域來推進,同樣是新能源下鄉,“馭風計劃”到底怎么推?如何確保公平合理的市場準入?對比“沐光行動”所遇到的窘境,不禁讓人對“馭風計劃”感到憂慮,也讓業界對未來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大開發感到擔心。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有了“沐光行動”的經驗和教訓,希望“馭風計劃”在各方面細致論證、充分完善,真正成為一個能夠調動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的、于國于民于行業皆有利的優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