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煤采購價格指數(CECI)編制辦公室發布的《CECI周報》(2022年22期)顯示,CECI沿海指數(周)高卡現貨成交價高位下跌,綜合價環比增加。進口指數到岸綜合標煤單價下跌。采購經理人供給指數和需求指數處于擴張區間,其余分指數均處于收縮區間。除供給、需求分指數環比上漲外,其余分指數均環比下降。
受高溫天氣影響,我國部分電網電力負荷創歷史新高,發電量和煤炭日耗繼續回升,但整體發電量和耗煤量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電廠整體庫存高于同期2535萬噸,繼續保持2年同期高水平,庫存可用天數23.2天。
進入下旬,煤炭整體供應量無明顯改善,煤炭供應保持偏緊態勢。電力企業高庫存,加之高溫存煤易出現自燃使得中間物流環節開始控制庫存數量,以及洗煤廠安全檢查影響存煤,造成煤礦市場煤銷售熱度降低,拉煤車排隊減少,煤礦出現價格小幅下調跡象。北港調入量高于調出量,庫存已經提升至歷史高位水平。秦皇島港庫存已達到530多萬噸。沿海運輸市場需求釋放不足,海運費保持低位徘徊,波動幅度不大。目前,各環節庫存壓力增大,同時全國多地迎來大范圍強降雨天氣,有利于降溫和水電發電,下游“買漲不買跌”觀望為主,加上坑口煤價出現下降的跡象,北方港口與煤價也同步出現共振下行。受全國高溫天氣影響,使得發電用煤進入高耗量階段,剛需補庫需求有所放開,在中長期合同無法滿足需求情況下,市場內采購造成港口報價降幅較小,成交價趨穩。
本期,CECI沿海指數5500、5000千卡/千克綜合價均比上期上漲1元/噸,現貨成交價分別比上期下跌47元/噸、46元/噸。從樣本情況看,本期離岸樣本采購量有所增加,批量采購和現貨采購樣本增加明顯。
本期,因樣本量不足,曹妃甸指數未發布。曹妃甸港區煤炭調入量高于調出量,港口庫存持續增加。隨著主產地煤價持續下跌,疊加港口和電廠庫存處于高位水平,水電出力保持平穩,市場煤采購需求偏低,部分貿易商出貨意愿增強,報價持續下行,但下游電廠多以長協煤采購為主,市場實際成交較為冷清,煤價高位震蕩下跌。
本期,CECI進口指數到岸綜合標煤單價1579元/噸,較上期下降70元/噸,環比減少4.2%。國內煤價和印尼低卡煤價的倒掛基本得到修復,電廠采購主要以熱值為3800大卡印尼中低卡煤為主。由于印尼高卡煤和內貿煤的價格倒掛仍然較為明顯,近兩周加里曼丹地區暴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煤炭的供應和運輸,動力煤供應仍相對偏緊,故本周進口煤價格雖有所小幅下降但整體仍高位運行。從樣本情況看,本期樣本量較上周減少一半。隨著國內電廠庫存不斷升高,采購積極性開始下降,疊加近期太平洋運力緊張,海運費波動,尤其是印尼煤主要運往中國的超輕便型船運價持續拉漲,導致電廠大多保持謹慎態度。
本期,CECI采購經理人指數為52.04%,連續3期處于擴張區間,環比上升1.17個百分點。分項指數中,供給、需求和庫存分指數處于擴張區間,價格和航運分指數處于收縮區間,供給和需求分指數環比上升,庫存、價格和航運分指數均環比下降。供給分指數為52.54%,環比上升1.68個百分點,連續4期處于擴張區間,電煤供給量繼續增加,增幅有所擴大。需求分指數為53.67%,環比上升1.83個百分點,連續3期處于擴張區間,電煤需求量繼續增加,增幅有所擴大。
本周(6月17日至6月23日,下同),多數地區持續高溫,制冷負荷繼續攀升,發電量持續上漲,但仍低于同期,供熱量繼續維持低水平。納入統計的燃煤發電企業日均發電量環比(6月10日至6月16日,下同)增長16.1%,同比減少4.7%。日均供熱量環比減少1.4%,同比持平;日均耗煤量環比增長14.8%,同比減少1.4%;電廠日均入廠煤量環比增長9.6%,同比減少1.6%。庫存分指數為51.33%,環比下降0.78個百分點,連續12期處于擴張區間,電煤庫存量繼續增加,增幅有所收窄。價格分指數為48.68%,環比下降4.89個百分點,在連續5期處于擴張區間后下降至收縮區間,電煤價格由增轉降。航運分指數為49.45%,環比下降1.71個百分點,在連續2期處于擴張區間后下降至收縮區間,電煤航運價格由增轉降。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河北省高碑店、涿州考察時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實施好穩經濟各項政策,注重用改革辦法解難題激活力,搶抓農時做好夏收夏種,保障能源供應迎峰度夏,為穩物價保民生、穩定經濟大盤提供堅實支撐。
李克強總理強調,現在正是迎峰度夏關鍵時期,要釋放煤炭先進產能、能開盡開,落實長協煤供應,進一步加強電力保供,堅決防止拉閘限電,保障經濟運行和基本民生。要通過擴建、改造有序增加高效清潔煤電產能,加快建設抽水蓄能項目,既增加電力保供能力,也為發展風光電等新能源、提高消納能力提供支撐。我國是世界貿易的貢獻者受益者,國際能源市場穩定對各國都有利,用好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資源稟賦,不僅有利于增強自身能源保障能力,也有利于世界能源價格和國際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6月份,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下,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調查組,全面開展落實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拉網式調查。調查組以重點燃煤電廠5月份電煤采購情況為切入點,全面調閱電煤采購合同,查閱相應煤炭生產流通企業的合同和發票,并對煤炭、電力企業的交易憑證進行交叉比對,形成調查結論。對中長期交易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企業,當地發展改革部門進行了約談,要求其立即退還多收煤款,并將煤炭銷售價格調整至合理區間內。相關企業已承諾,將嚴格執行有關煤炭價格政策,退還多收煤款,切實規范經營行為。
目前,各地拉網式調查還在進行中。下一步,發展改革部門將會同相關方面持續抓好煤炭價格政策落地見效,對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切實做到發現一起,約談一起,查處一起。對發現主觀惡意大幅度提高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將立即予以通報,并作為涉嫌哄抬價格線索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懲處。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和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6月23日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電煤中長期合同補簽換簽和履約監管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2〕57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面加強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和監管工作,確保能源安全保供。
《通知》對長協合同的簽約量、價及相關原則都作了明確規定。從簽約量上來看,根據國務院授權有關部委與省級人民政府簽訂的《煤炭保供穩價目標責任書》,對23個產煤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中長期合同方式供應電煤任務進行了分解安排,要求煤炭生產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的80%以上,且去年9月份以后和今年新核增產能的保供煤礦核增部分要全部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自有資源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去年產量水平。價格方面,要求嚴格按照價格政策簽訂執行,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要在6月28日前按政策價格進行簽訂。
《通知》明確提出,長協合同要嚴格按照“欠一補三”原則執行,即從6月份開始,以月為單位,企業有履約欠量欠價的,需按欠量欠價資源的3倍向合同另一方補齊合同資源。同時,還對已簽的長協合同做好運力的優化配置,而不符合簽訂履約的工作規定和價格政策要求的,未通過交易中心平臺錄入確認的長協合同則無法推送配置運力。
綜合以上分析,建議:一是中長期合同簽訂不足的企業,抓緊組織按有關簽訂工作要求以及中長期合同價格政策組織補簽合同,使煤、電雙方達到符合國家要求的合同簽訂率,并通過交易中心平臺錄入確認。同時,協調配置鐵路運力。二是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合同,抓緊按價格政策進行更改換簽,并在交易中心平臺調整完善價格信息,確保所有中長期合同執行價格均在符合要求的合理區間內。三是強化合同履約監管,及時簽署新的誠信履約承諾書并作為合同附件。每月按要求及時報送合同履行情況,便于相關部門開展履約監管的相關工作,提高中長期合同的履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