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明確,力爭到2024年,打造形成具有較強協同效應的“工業硅—多晶硅—單晶硅—電池片—組件+配套產業+光伏電站”的光伏全產業鏈,培育形成5家以上創新能力突出、國際競爭力強的產業鏈主導企業,力爭高效電池片產能達100GW/年以上、高效組件產能達20GW/年以上。
《關于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及對引進光伏制造業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10億元以上的,省財政對招商實施企業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予以累進獎補,最高可達1000萬元。對延鏈補鏈強鏈成效顯著的企業,視情況提高獎補標準。對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等來滇新設立的光伏產業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并評估為優秀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獎補。
具體通知及原文如下: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發改產業〔2022〕553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和《關于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已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6月8日
云南省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
(2022—2024年)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產業強省三年行動,深入推進綠色能源與綠色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打造光伏產業集群,建設中國光伏之都,制定本行動。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戰略,以能源、資源、區位、規模、政策和服務優勢為依托,以建設中國光伏之都為目標,以綠色化、集聚化、高端化、國際化為方向,以打造綠色低碳、集聚集約、鏈條完備、創新引領、競爭力強的國內一流、世界領先光伏產業集群為重點,以龍頭企業為引領,鞏固提升主導環節優勢,強力推動延鏈補鏈強鏈,著力打造光伏全產業鏈生態體系,推動云南光伏產業邁向價值鏈高端。
(二)行動目標。力爭到2024年,光伏產業布局持續優化,價值鏈條大幅提升,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打造形成具有較強協同效應的“工業硅—多晶硅—單晶硅—電池片—組件+配套產業+光伏電站”的光伏全產業鏈,建成一批零碳工廠、低碳園區,培育形成5家以上創新能力突出、國際競爭力強的產業鏈主導企業,產業鏈加快向終端延伸,力爭高效電池片產能達100GW/年以上、高效組件產能達20GW/年以上。
二、優化產業布局
(三)推動形成“1+4+4”區域布局。依托我省光伏產業基礎、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明確全省光伏產業布局為:將曲靖打造成為光伏產業核心區,推動保山、楚雄、麗江、昭通等重點地區實現錯位發展,帶動大理、德宏、昆明、紅河等具備發展潛力及配套能力的地區協同發展,形成“1+4+4”光伏產業發展空間布局。推動重大項目向“1+4+4”區域內重點光伏產業園區集中,其他州、市原則上不再布局多晶硅、單晶硅、電池片等環節產能,鼓勵依托重點光伏產業園區,通過合作共建、“飛地經濟”等形式實現跨州、市共建共享、互利共贏。
1.產業核心區
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發揮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光伏產業基礎和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推動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與曲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光伏產業協同發展,以當地化工園區為支撐、結合電力供需形勢有序發展多晶硅,鞏固提升單晶硅棒(片)環節優勢,補齊光伏下游及配套產業短板,加快形成并擴大電池片和組件產能規模,加快實現全產業鏈發展。
2.重點發展區
保山產業園區。發揮保山產業園區多晶硅、單晶硅棒等上游產業規模優勢,打通工業硅向多晶硅轉化堵點,做強光伏制造中上游環節,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延伸下游產業鏈。
祿豐產業園區和楚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揮祿豐產業園區和楚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單晶硅片產能規模優勢及電池片引領優勢,推動在建電池片項目加快建成投產,促進組件、逆變器等項目落地,完善配套產業,做優光伏制造中下游環節。
華坪產業園區。增強華坪產業園區產業承載能力,推動單晶硅棒等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鞏固提升單晶硅產業基礎,引導企業擴產增效。
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發揮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片區優質硅礦資源優勢,推進化工園區及配套設施建設,適度有序推動光伏玻璃、石英坩堝等發展。
3.聯動發展區
發揮大理州滇西區位、物流優勢,聯動周邊重點發展區,引導光伏制造項目向祥云經濟技術開發區集約布局。優化整合德宏州工業硅產能,結合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出口通道優勢,與周邊重點發展區協同聯動,合理推動光伏制造項目向園區有序布局。發揮昆明市制造業基礎和比較優勢,重點發展電池片、組件、逆變器、智能光伏產品等,與產業核心區、重點發展區耦合共生、融合發展。依托紅河州有色、稀貴金屬產業基礎和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優勢,圍繞出口導向及配套環節,聯動重點光伏產業園區發展。
三、實施延鏈補鏈強鏈行動
(四)重點培育“鏈主”企業。支持龍頭企業擴大在滇產能、延伸產業鏈,培育光伏產業鏈“鏈主”企業。支持“鏈主”企業以垂直一體化方式進行產業鏈整合,全面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鼓勵“鏈主”企業領建園區,為“鏈主”企業提供園區資源配套,促進市場要素向“鏈主”企業集中,支持開展產業鏈以商招商。鼓勵“鏈主”企業通過增資擴股、兼并重組等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實現資源整合有效利用,迅速提升企業規模。省光伏產業鏈發展工作專班加強對“鏈主”企業的掛鉤服務,切實幫助企業突破發展瓶頸。以“鏈主”企業為核心,構建區域產業鏈共同體。(五)突出重點打造產業鏈。重點延伸和做強電池片,依托單晶硅棒(片)產能規模優勢加快發展電池片,促進單晶硅片就地消納,提高電池片環節競爭力。結合光伏發電資源和周邊區域市場有序發展組件環節。優化整合上游工業硅產能,推動兼并重組,引導優質資源與高效產能匹配,提高產能集中度和技術裝備水平,提升工業硅省內消納比例。統籌優化多晶硅產能布局,對于正在洽談或擬建的多晶硅項目,相關州、市在履行各項審批手續前,要深入論證建設必要性、可行性,落實相關安全準入條件,認真分析評估對能耗雙控、碳排放、產業高質量發展、環境質量和電力供需形勢的影響,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等加強指導、嚴格把關,避免“一哄而上”。發揮省內化工、石英砂、銀粉、石化等現有企業的基礎優勢,完善資源、要素、園區配套,加快電子化學品、光伏玻璃、光伏銀漿、膠膜等光伏配套產業發展。依托打造光伏制造全產業鏈帶動光伏產品生產制造裝備、光伏應用系統部件等關聯產業協同發展,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裝備、材料、器件等產業鏈條及配套能力。
(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省級負責統籌產業鏈均衡發展,地方政府落實招商主體責任。有關州、市要以區域生產要素資源和產業發展空間布局為前提,瞄準產業鏈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制定有針對性的招商方案并精準實施,完善重點園區建設和生產要素配置。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新建和改擴建多晶硅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其他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創新招商機制,調動各地招商積極性,強化區域間利益協商及合理分享,避免州、市之間無序競爭。按照龍頭企業帶動、關聯企業配套、中小企業支撐、專業化協作發展的要求,引進一批規模優勢明顯、產業配套完備、輻射帶動力強的項目。支持產業鏈主導企業以商招商,強化前沿技術合作和產業鏈上下游對接,與當地政府合力打造產業集群。
四、實施綠色低碳發展行動
(七)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充分發揮綠色能源優勢,支持光伏龍頭企業領建零碳工廠、低碳園區,推動光伏產品碳足跡認定,深挖云南光伏產業“綠色”價值。培育創建綠色光伏企業,鼓勵企業實施綠色戰略、綠色管理、綠色生產,牽頭制定綠色標準。支持光伏企業提高清潔生產水平,建立能源管理體系,加大節能減排改造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支持對工業硅冶煉渣中的硅及微硅粉、單晶硅切片廢料等資源高效高質回收利用,支持工業硅新型還原劑等綠色低碳技術研究。鼓勵光伏龍頭企業協同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物流、銷售、回收等環節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支持光伏企業和園區申報綠色制造試點,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園區開展碳中和試點示范。
五、實施創新能力提升行動
(八)強化技術攻關應用。推動光伏技術研發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廣大爐型、高能效的工業硅生產工藝。支持低能耗、低成本多晶硅生產。提升單爐投料量及大尺寸單晶硅棒拉制工藝。研究大尺寸、低損耗、超薄片切割技術。推廣自動制絨、自動上下料、自動導片機、自動插片機、雙面雙測、在線缺陷分析等應用。依托龍頭骨干企業和產業鏈主導企業,以連續拉晶技術(CCZ)、隧穿氧化層鈍化接觸(TOPCon)、異質結(HJT)、鈣鈦礦等新型拉晶和電池技術,多主柵、無主柵、柔性互聯等先進組件技術等應用技術為重點,加快形成光伏產業技術創新引領優勢,力爭實現新建電池生產線量產效率達到25%以上,新建組件生產線量產效率達到22.5%以上。
(九)建設光伏創新平臺。推動光伏龍頭企業將研發中心轉移至云南或在滇建立研發分中心。推進創新平臺共建共享,支持光伏龍頭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光伏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共建創新研發平臺,建立技術共享機制,建設云南光伏實驗室,積極申報國家級光伏技術創新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舉辦光伏產業發展高端論壇(峰會)等活動,搭建行業前沿技術成果展示和產業合作交流平臺。
(十)推動智能工廠建設。鼓勵企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動自動化裝備升級,推進數字化車間、智能化工廠建設,開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廠試點示范。引導企業建設多晶硅生產在線應急指揮聯動系統,提高多晶硅生產、收獲、運輸、破碎、分揀、清洗、包裝等環節的機械化與自動化水平,實現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和危險源的自動檢測與監控,實現對安全生產的全方位監控。引導企業提升單晶爐自動化水平和單爐加料量,推廣使用自動噴涂、自動倒角、金剛線截斷、開方和磨面自動上下料以及自動檢測等設備,提升工序間自動化傳輸和流水線作業能力。鼓勵企業采用先進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生產流程全信息化管理。打造光伏產業工業互聯網應用平臺,強化典型應用場景培育,提高工業互聯網平臺對光伏及配套企業的滲透率和覆蓋率。
六、強化組織實施保障
(十一)健全實施機制。省光伏產業鏈發展工作專班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對行動實施情況開展調度和評估,協調解決我省光伏產業及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如期實現行動目標任務。相關州、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按照本行動要求制定本地區推動光伏產業發展的具體行動方案。省光伏產業鏈發展工作專班加強與州、市人民政府聯動協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行動實施情況,全程跟蹤服務,逐一協調解決好涉及本地區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問題。
(十二)強化政策支持。聚焦推動光伏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針對光伏產業鏈堵點、斷點、難點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低碳光伏產業園區,圍繞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項目建設、供電保障、科研支持、園區建設、光伏資源開發、“一企一策”優化服務等方面,堅持依法依規的底線、生態保護的紅線、產業發展的政策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研究出臺綜合性配套政策。推動產業布局、能源發展、電網建設協同規劃,合力推進重點光伏產業園區配套電網工程建設。系統重塑資源優勢,加強省內硅礦、超白石英砂礦等地質找礦,建設數字化智能化綠色礦山,提升硅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光伏企業抓住中老鐵路開通運營、《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生效運行的機遇,積極拓展國際市場。
(十三)加強物流保障。推動光伏制造與現代物流業融合發展,降低我省光伏產品物流成本。推進中緬鐵路—皎漂港等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依托德宏(瑞麗)和紅河(河口)等陸上邊境口岸型物流樞紐打造光伏組件國際物流通道,完善通道沿線物流園區基礎設施功能,加強光伏出口口岸國際集裝箱物流中心建設,逐步提高光伏產品國際物流競爭力。進一步釋放水富港貨運潛力,加快港口物流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建設,打造光伏產品出省黃金水道。
(十四)提升服務能力。省級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加大對光伏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積極協助光伏企業辦理項目前期各項手續,推動新建、改擴建項目加快實施,促進招商引資項目快速落地。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健全遏制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長效機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切實加強法制建設,保護企業自主經營權,規范涉企執法行為,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完善政企溝通聯系機制,暢通企業建議、訴求反饋渠道,幫助企業切實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與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等行業組織的對接,搭建政企協深度合作橋梁,服務省內光伏企業和我省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
關于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加快建設中國光伏之都,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建設
(一)支持重大項目建設。支持建設一批對全省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重大項目,通過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光伏制造業項目按標準給予補助。對特別重大的光伏產業鏈標志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進行綜合獎補。
(二)支持推動以商招商。落實以商招商分級獎勵制度,對引進光伏制造業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10億元以上的,省財政對招商實施企業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予以累進獎補,最高可達1000萬元。對延鏈補鏈強鏈成效顯著的企業,視情況提高獎補標準。
(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實施光伏制造重點企業融資清單制度,加大銀政企溝通協調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緊密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周期合理確定融資期限,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提升融資支持的精準性、有效性和便捷性。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推廣以信息共享為基礎的“信易貸”模式。(四)鼓勵設立基金支持。引導省重點產業投資基金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支持州、市聚焦光伏產業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光伏產業延鏈補鏈強鏈。
二、支持打造綠色低碳光伏產業園區
(五)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園區基礎設施配套水平,對于新開工的電池片、組件等延鏈補鏈強鏈項目,省預算內基建投資給予統籌支持,專項用于項目所在地園區的供電、供氣、供排水、循環改造、環保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在防控債務風險和符合發行條件的前提下,鼓勵各地積極申報地方政府新增專項債券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加強對重點光伏產業園區用地、用林、生態環境準入的指導,切實保障園區用地。
(六)支持打造零碳工廠。鼓勵能效領先企業打造零碳工廠,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對零碳硅光伏產業示范工廠或園區通過市場化方式滿足綠電需求。對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的企業,提供綠色用電憑證,打造零碳品牌。強化對單晶硅棒(片)、電池片、組件等光伏中下游高附加值項目,以及經省級統籌指導布局、還原電耗小于5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項目的用電保障。確需在高峰負荷采取需求側管理措施時,原則上先行壓減裝備水平低、資源消耗多、污染排放高、省內轉化率低的工業硅企業用電負荷。鼓勵有條件的配售電企業依法依規代理企業電力市場化交易。深入實施推動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全力推動綠色電源建設。
(七)推進園區低碳生產。積極開展低碳技術創新應用,創新集群低碳管理,加強低碳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和支持企業創新污染防治技術,有效解決光伏生產環節有毒有害廢棄物排放。支持園區開展清潔生產改造和先進技術應用,對列入省級示范點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綠色低碳示范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三、支持技術創新和核心技術群研發
(八)支持核心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支持有研究實力的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強核心技術群(工藝環節節能減排、大規模并網、儲能、光電轉化、增大硅片尺寸等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通過核心技術研發達到延鏈補鏈強鏈目的,對科技成果來源于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并在省內轉化的項目,分別給予成果出讓方和成果受讓方各20%的財政資金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200萬元;對科技成果來源于省外并落地成功轉化的,給予成果受讓方20%的財政資金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200萬元。
(九)支持創新研發平臺建設。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下游應用產業等創新資源,創建省級、國家級硅光伏產業(技術)創新中心,3年內進入國家級序列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進入省級序列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在光伏領域創建研發平臺,參與甚至引領技術、標準等的制定。
(十)支持設立新型研發機構。鼓勵規模以上光伏制造企業新設立研發機構,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1.5%(含)的,給予一次性后補助經費30萬元。符合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扶持政策的研發機構,可給予經費補助,年度最高800萬元。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等來滇新設立的光伏產業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并評估為優秀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獎補。
(十一)支持參與技術標準認定。支持有實力的光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參與光伏行業國際技術標準認定,推動自主知識產權標準體系海外認證,推動檢測認證國際互認。對主導國際國內光伏技術標準認定的省內企業,“一企一策”加大支持力度。密切跟蹤國家統一建設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工作進展,積極推進光伏產品綠色認證。跟蹤國際光伏產品碳足跡認定動態,推動我省硅光伏產品碳足跡認定,積極引導和參與光伏產品有關碳足跡的國際標準研究制定。
四、支持企業降本增效和開拓國際市場
(十二)落實落細惠企政策。充分釋放國家將綠色硅產業列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云南省新增鼓勵類產業的政策紅利,高質量落實西部大開發鼓勵類產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等產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避免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硅光伏項目拒貸、抽貸、斷貸。落實好支持制造業中小企業的助企紓困政策,加大對涉企違規收費的整治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有關專項資金支持光伏制造“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
(十三)拓展企業發展空間。推動我省光伏制造與光伏應用協調發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開發,推廣分布式光伏應用,支持“光伏+”項目建設,鼓勵光伏制造企業依法依規參與我省光伏市場開發,充分發揮光伏市場發展對光伏制造的拉動作用。加快國際物流通道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光伏組件等產品出口物流成本,支持企業積極開拓南亞東南亞及“一帶一路”沿線等新興國際光伏市場。優化政策措施,全面清理不合規優惠政策,支持企業公平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本政策措施根據光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實施情況和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調整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