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此前公布的《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施行,《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 24 號)同時廢止。《辦法》指出,嚴禁發生非不可抗力拉閘限電。
以下為文件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50號
《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已經2021年11月2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9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4月16
2022-06-01 11:27 瀏覽:
6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此前公布的《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施行,《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 24 號)同時廢止。《辦法》指出,嚴禁發生非不可抗力拉閘限電。
以下為文件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50號
《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已經2021年11月2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9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