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發布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中提到,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合理控制石油消費,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積極推進終端用能領域電能替代,推廣新能源車船、熱泵、電窯爐等新興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產生活終端用能設備的電氣化率。統籌煤電、可再生能源發展和保供調峰,支持應急和調峰電源發展,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化解方案。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用地規劃與保障,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大力推進光伏開發,有序推進風電開發,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和城鎮生活垃圾發電發展。穩妥推進核電發展。積極引入優質區外電力,著力建設清潔能源電力特高壓入贛通道,推進贛閩聯網工程。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規劃建設一批抽水蓄能設施項目,推動新型儲能規?;瘧?。加快建設堅強智能電網。詳情如下: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F將實施意見予以公開發布。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是加快推進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必由之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精神,推動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確定目標任務落地落實,現就做好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打造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重要戰略支點,按照省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堅持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以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創新為支撐,以節能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堅持系統謀劃、統籌有序,節約優先、綠色變革,政府引導、市場發力,防范風險、安全降碳,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跨越式發展道路,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加快深化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加快打造全面綠色轉型發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到2025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新突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機制初步形成。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3%,活立木蓄積量達到8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走在全國前列,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穩步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活立木蓄積量達到9億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
到2060年,先進高效的節能降碳技術與碳中和路徑全面推行,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
二、深入推進產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一)推動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升級優化行動,加速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高碳行業工藝流程再造、低碳工藝革新。大力發展航空、電子信息、裝備制造、中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優勢產業,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級。培育壯大一批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發展綠色低碳制造業。持續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綠色產業示范基地、資源綜合利用基地等建設。打造一批碳中和產品、工廠和企業。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審核,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持續鞏固煤炭、鋼鐵去產能成果。
(二)加快農業綠色發展。優化農業產業布局,深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做強糧食、畜牧等傳統產業,做優富硒大米等名特優產業,發展林下經濟、竹木加工、森林康養和森林旅游等高附加值產業。深化省部共建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試點省建設,大力開展農業生產“三品一標”行動,實施“贛種強芯”提升工程,加快建設“贛鄱正品”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提升農產品綠色化、優質化、品牌化水平。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推行綠色種養技術模式,大力發展循環農業,加快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促進農業發展提質增效。
(三)提升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平。加快服務業綠色轉型,推進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促進數字賦能服務業升級。大力發展環境服務業,推進第三方治理方式。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科學規劃和統籌部署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實施大中型數據中心、網絡機房綠色建設和改造。倡導大中型活動碳中和,推進會展業綠色發展,打造會展龍頭企業,推動辦展設施循環使用。積極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四)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管控。建立健全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單,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管理。統籌推進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理整改,實行臺賬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
(五)培育壯大低碳、零碳和負碳產業。深入推進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鼓勵低碳原輔材料產業、低碳建筑材料產業和低碳交通裝備產業發展。加快發展零碳電力產業,統籌推進氫能研發應用,探索建設零碳產業集聚區。加快培育負碳產業,重點發展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資源化利用和生物炭大規模制備等產業。
三、有序推進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發展
(一)嚴格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控制。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強化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約束管控。加強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落實節能監察制度,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加強節能事中事后監管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嚴格責任落實和評價考核。大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進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實施重點城市、園區、行業節能降碳工程。
(二)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合理控制石油消費,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積極推進終端用能領域電能替代,推廣新能源車船、熱泵、電窯爐等新興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產生活終端用能設備的電氣化率。統籌煤電、可再生能源發展和保供調峰,支持應急和調峰電源發展,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化解方案。
(三)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用地規劃與保障,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大力推進光伏開發,有序推進風電開發,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和城鎮生活垃圾發電發展。穩妥推進核電發展。積極引入優質區外電力,著力建設清潔能源電力特高壓入贛通道,推進贛閩聯網工程。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規劃建設一批抽水蓄能設施項目,推動新型儲能規?;瘧?。加快建設堅強智能電網。
(四)深化能源制度改革。健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機制和政策措施。深化電力制度改革,探索建設江西電力現貨市場,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落實國家電網體制改革、國家煤炭和油氣等市場化改革,積極融入國家統一能源市場。穩步推進省級天然氣管網改革。探索城鎮燃氣特許經營權改革。
四、加快形成綠色低碳交通運輸方式
(一)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到交通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管理和養護全過程。完善現代化綜合立體交通網布局,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加快建設現代集疏運網絡,深化全省口岸同線同標同質“三同”試點。做大做強多式聯運,促進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提高大宗貨物長距離鐵路、水路承運比重。優化客運組織方式,提高客運實載率。持續推進公路超載超限整治。
(二)開展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示范推廣。開展綠色船舶示范應用,加快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車輛推廣和應用。推廣智能交通,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完善加氫、充電、港口、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大力推進城市居住區停車場與充電設施一體化建設。
(三)積極引導綠色出行。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依托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推動共享出行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五、著力促進流通消費綠色低碳轉型
(一)打造智能綠色物流。推進物流業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綠色流通主體。優化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推行物流裝備標準化。支持智能化設備應用,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業態,打造智能交通、智能倉儲、智能配送等應用場景。發展壯大現代物流企業和產業聚集區,全面推行“互聯網+貨運物流”模式。
(二)發展綠色貿易。深入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嚴格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管理,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產品和服務進口。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拓國際市場。深化生態環境、節能環保、新能源等領域技術裝備和服務國際合作。
(三)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增加綠色產品供給,推動商場和電商平臺設立綠色產品、再生產品銷售專區。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筑、節能家電等綠色產品市場吸引力,加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綠色產品采購力度。積極推進能效、水效領跑者計劃。擴大“江西綠色生態”標志覆蓋面,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
(四)倡導綠色低碳生活。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活動,深入創建節約型機關、綠色(清潔)家庭、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扎實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開展糧食節約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推行碳積分、碳賬戶等碳普惠政策。
六、系統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
(一)加快城鄉建設低碳轉型。樹立城鄉綠色國土空間規劃理念,推進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開展生態園林城市(鎮)、森林城市、“無廢城市”、低碳城市(縣)建設。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加強建筑拆除規范管理。持續推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大力發展綠色建筑。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嚴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設,發展零碳建筑,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促進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低碳改造升級。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加強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逐步推動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推進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全面推廣使用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因地制宜推動綠色農房發展。
(三)優化建筑用能結構。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推動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逐步普及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用能領域電氣設備。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發展余熱供暖。提升燃氣等能源基礎設施覆蓋范圍和建設水平,因地制宜推行淺層地溫能、燃氣、生物質能等高效清潔分散供暖方式。
七、大力加強綠色低碳科技創新
(一)科學編制碳中和技術路線圖。對標國際國內科技前沿,分領域、分行業科學編制碳中和技術路線圖,建立健全有效激勵約束制度,遴選和推廣應用一批碳達峰碳中和先進適用技術。
(二)加強綠色低碳基礎研究與技術攻關。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科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加強碳排放、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基礎與技術方法研究。開展熱力、電力、煤炭等碳排放因子基礎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監測核算技術方法。加強氣候變化研究,探索森林、濕地、草地、農田等生態系統碳源碳匯立體監測,開展碳儲量、碳收支與固碳效應研究,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組織低碳、零碳、負碳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和新裝備基礎研發攻關,加快能源結構深度脫碳、高效光伏組件、生物質利用、工業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儲能、固碳增匯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推動技術裝備實現重大突破。
(三)構建碳中和創新生態系統。深入推進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重大創新平臺攻堅行動、引進共建高端研發機構專項行動,打造節能降碳領域高能級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組建碳達峰碳中和促進中心。大力培育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培育一批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智庫。大力支持高校開設碳達峰碳中和專業,培養一批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人才隊伍。推進“政產學研用金介”深度融合,健全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機制,推動綠色低碳技術供需精準對接。
八、積極培育綠色低碳市場
(一)鞏固生態系統碳匯成果。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穩定并提升現有森林、濕地、草地和土壤等固碳作用。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盤活城鄉存量建設用地。實行節約集約用地,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大力推廣節地技術和模式。
(二)提升生態系統碳匯水平。加強鄱陽湖流域治理,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依托國有林場打造森林碳匯發展片區。加強濕地、草地保護修復,增強濕地、草地固碳能力。加強農田保育,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增加農田碳匯。
(三)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定期編制省、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進一步完善排污權、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積極建設環境資源權益交易市場,依托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交易平臺,加強環境資源權益計量、核定和監管。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探索開展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生態補償制度,推動將碳匯納入生態保護補償核算范疇。充分利用森林、濕地、草地等碳匯資源,鼓勵開展國家核證自愿減排工作。推動企業和金融機構碳排放報告與信息披露工作。
九、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法規制度
(一)完善法規規章。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加強法規規章政策間的銜接。加快綠色低碳領域相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改,推動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法規制度。廣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釋義解讀。
(二)強化標準服務。完善“標準+認證”的“江西綠色生態”品牌服務體系。加大可再生能源領域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力度,加快節能地方標準更新,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加強產品全生命周期和全產業鏈綠色認證,推廣碳足跡認證。加強標準銜接,積極參與相關國內、國際標準制定。
(三)加強統計監測。健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計量制度,開展能源生產和消費、碳排放情況統計跟蹤監測與分析,強化預研預判預警。加強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觀測和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平。深化“生態云”大數據平臺建設與應用,建設全省碳排放、碳匯數字化智能化管理系統,打造“雙碳”智治平臺,實現智慧控碳。
(四)完善經濟政策。建立全省碳達峰碳中和項目庫,嚴控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統籌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碳達峰碳中和重大行動、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全面落實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價格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措施。
(五)發展綠色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碳金融產品。推動設立碳中和基金。加大信貸對綠色低碳領域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抵押貸款產品。拓寬綠色低碳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發揮綠色保險保障作用,鼓勵保險機構將企業環境與社會風險因素納入投資決策與保費定價機制。積極推進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引導金融機構做好風險監測、預警、評估與處置工作。
十、切實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全力推進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工作統籌、系統謀劃和跟蹤評估。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定期調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協調研究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二)強化責任落實。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扛起碳達峰碳中和責任,自覺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作出貢獻。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三)引導社會參與。各類市場主體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主動實施有針對性的節能降碳措施。建立單位和個人綠色賬戶激勵機制,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和社團組織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加大法治宣傳力度,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四)嚴格監督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委巡視、省委和省政府督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加強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增加考核權重,科學考核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對工作突出的地方、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和單位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