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投黃河公司青海共和光伏產業園區百兆瓦太陽能發電實證基地配套儲能項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日前發布的《服務推進自治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操作指引(1.0版)》(以下簡稱《操作指引》)明確,建設4小時以上時長儲能項目的企業,允許配建儲能規模4倍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記者注意到,新疆以儲能規模確定新能源項目的方式,有別于目前國內新能源配儲的常規操作。
目前,全國已有20多個省(區、市)出臺了新能源配建儲能相關政策,要求新能源項目配置5%—20%、1—2小時的儲能項目。此次新疆新能源配套儲能的推進路徑,換算為新能源配儲能比例為25%,略高于其他省區。業內人士認為,作為新能源大省,新疆新能源產業近年快速發展的關鍵掣肘就是消納難題,打破新能源配儲常規模式,也是基于新能源消納壓力較大的考量。
從配套新能源的“配角”變為項目“主角”,新疆儲能的角色置換,是否意味著儲能的身份定位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未來,儲能產業如何與新能源產業打好“組合拳”,實現高質量協同發展?
儲能首次唱主角
“截至2021年底,新疆新能源累計裝機容量為3659萬千瓦,配套儲能裝機量不到30萬千瓦,占比不足1%,遠低于其他地區要求新能源項目配儲5%—20%的比例。”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儲能應用分會產業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鋒告訴記者,當前新疆儲能產業規模跟不上新能源發展要求,作為新能源并網的前置條件,必須將儲能置于突出位置。
《操作指引》明確提出,建設4小時以上時長儲能項目的企業,允許配建儲能規模4倍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如建設10萬千瓦/40萬千瓦時(4小時時長)儲能,可配置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相當于將一部分新能源發電項目的建設資格交給儲能企業,由其自建或綁定給第三方建設,這是相關政策文件首次將儲能擺到這么高的位置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高級工程師王曦指出,此舉將提高儲能企業在產業鏈中的話語權。
廈門科華數能科技有限公司市場總監陳超進一步指出,《操作指引》是對2021年5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進一步細化,旨在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布局建設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強調了儲能在市場化并網項目中的重要地位,體現出其平抑電力供需矛盾、調節新能源波動的重要價值。
有望破解“棄風棄光”難題
新疆的“反向”操作將給產業鏈帶來哪些變化?
張鋒認為,以儲能規模配建新能源項目具有獨特優勢。“當前新能源項目大多盈利,而儲能項目虧損情況較為普遍。角色置換可以避免新能源項目建成后,儲能項目得不到落實導致的項目無法上網,繼而產生‘棄風棄光’問題,從整體上提高新能源利用率 。”他指出,新能源與儲能進一步綁定后,為了拿到新能源項目的建設資格,傳統電力企業、大型新能源企業會通過縱向一體化并購,整合一定規模的專業儲能企業,進而豐富產業鏈、壯大企業規模。反之,儲能企業也可以借此延伸主營業務,順勢并購新能源企業。“這兩種路徑都將產生一批綜合性能源企業,進一步提升頭部企業的競爭力。”
對此,王曦表示認同:“當前同時涉足新能源和儲能業務的綜合型企業不多,在政策引導下,行業上下游企業協同將越來越緊密。新能源側配儲多以電化學儲能為主,通過布局儲能項目拓展新能源業務,這對儲能企業而言是一次延伸發展的好機會。”
事實上,業內對發展儲能的重要性已有廣泛共識。在張鋒看來,無論是作為新能源項目并網的前置條件、縱向一體化整合的主要參與方,還是產業政策關照的對象,儲能的身份地位都在潛移默化中發生了根本性改變。“新疆發展儲能的模式較為新穎,很可能成為行業趨勢,下一步可以在內蒙古、甘肅、青海、西藏等‘風光’資源較豐富的省區復制推廣。”
解決好盈利問題是前提
但角色轉換和跨界都并非易事。
“新疆的政策,一定程度上拓寬了儲能企業的盈利渠道,但每個新能源項目的容量、成本、資源稟賦等各不相同,當前‘風光’配建儲能的經濟性還有待提高。”陳超提醒,儲能企業若要投建一定規模的“風光”項目,需要搭建細化數據模型,進一步探索盈利模式 。
“相比此前單獨運營的新能源企業,一體化整合后,新能源企業的生產成本勢必增加,盈利則會同步減少。”張鋒指出,新疆以儲能為主體的相關政策要進一步完善,使其和其他新能源發展政策高效銜接。同時,必須要解決好儲能項目如何獨立盈利或與新能源項目整合盈利的問題。
在王曦看來,在電力系統中,儲能常常與新能源“綁在一起”,這種綁定關系的經濟性尤為重要。從拓展儲能盈利空間的角度看,支撐新能源高效利用和穩定并網運行是其主要應用方向,需要從中實現更多的長期穩定收益。此外,儲能在電網側、用戶側都有廣闊的應用空間,不僅可以參與電網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滿足電網峰谷調節、提升供電可靠性等多種需求,而且在工業微電網、5G通信基站、數據中心、車網互動、充換電等領域也有多元化的應用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