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召開座談會,邀請經濟、法律方面專家,研究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相關問題。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煤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煤炭價格區間調控機制,對保障能源安全、保持國民經濟穩定運行意義重大。與會專家指出,煤炭與發電存在唇齒相依的關系,作為緊密聯系的上下游產業,應在市場競爭中自發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長期穩定合作關系。從國際實踐看,一些主要國家以國內生產為主的發電燃料價格通常長年保持在較為穩定的區間。從我國實踐看,煤炭產業集中度高,供給和需求主要取決于國內市場,在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等,對煤炭價格進行區間調控,及時糾正市場失靈,既符合市場經濟運行的內在規律,又具備現實可操作性,可以更好地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
與會專家建議,加快建立煤炭價格區間調控的長效機制,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使煤炭價格真實反映市場供求基本面,防止價格大起大落。當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上限,可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按程序及時啟動價格干預措施;當煤炭價格過度下跌超出合理區間下限,可綜合采取適當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合理回升。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鼓勵煤炭企業與燃煤發電企業在合理區間內開展中長期交易,鼓勵燃煤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在中長期交易合同中明確煤炭、電力價格掛鉤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