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優先足額撥付項目
《通知》指出,電網企業應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已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助項目清單范圍的發電項目。
財政部表示,在撥付補貼資金時,應優先足額撥付國家光伏扶貧項目、50kW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項目至2022年底。
陽光新能源副總裁張彥虎告訴記者,《通知》明確了優先保障戶用光伏項目的補貼,并界定了應優先足額撥付的項目,這是支持戶用光伏產業的發展,緩解電站投資人的現金流壓力。
財政部還指出,應優先足額撥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項目至2021年底,優先足額撥付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符合撥款條件的新增項目至2021年底。
此外,對于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項目和地方參照中央政策建設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優先保障撥付項目至2021年底應付補貼資金的50%;對于其他發電項目,按照各項目至2021年底應付補貼資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撥付。
政策支持戶用光伏產業發展
今年6月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以來,國內分布式光伏建設持續快速發展。
9月,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顯示,全國共有30個省份報送676個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
市場人士告訴記者,分布式光伏裝機具有分散靈活、可就地消納、不需要遠距離送電等特點,還有利于“光伏+儲能”技術的快速拓展應用,未來發展潛力很大。
隨著“整縣推進”政策的實施,正泰電器、陽光電源、天合光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先后涉足戶用光伏市場。
招商證券分析認為,分布式光伏的市場環境將優化。此外,在明確的政策引導下,產業鏈將屋頂作為主要的應用場景布局,形成豐富的可選方案和保障機制,提供項目收益端的優化空間,將推動分布式光伏的建設熱潮。